時事
2018.01.18 10:47 臺北時間

遭林俊憲告妨害名譽 刑事局傳網友做筆錄

網友在PTT上貼出刑事局筆錄通知單,稱遭立委林俊憲(左)提告。(翻攝網路)
網友在PTT上貼出刑事局筆錄通知單,稱遭立委林俊憲(左)提告。(翻攝網路)
立委林俊憲日前在立院遭網友爆料在議場內看電影,且疑是觀看盜版影片,林俊憲為此大動肝火,指出因國民黨立委講廢話才看影片,也非違法看盜版,並稱要狀告網友。17日就有網友在PTT上貼出刑事局的筆錄通知,遭林控告「妨害名譽」,讓其他人也紛紛跳出聲援,控林是浪費社會資源。
本月9日起,因立院馬不停蹄進行《勞基法》部分修正草案,有眼尖的網友發現,立委林俊憲在議場中用平板看電影,且疑似觀看盜版片,於是在PTT上爆料;消息一出後,林俊憲立即在臉書大動作回應,指因聽不下國民黨立委說廢話,故看電影消磨時間,看的是正版歷史紀錄片,絕非網友稱的盜版,並決定要向網友提告。
遭網友爆料在議場中用平板看電影,且疑似觀看盜版片,林俊憲在臉書大動作回應。(翻攝網路)
而17日時,一名帳號「Silvemy」的網友就在PTT上貼出自己被刑事局傳喚作「妨害名譽」案的筆錄,此舉引發大批網友聲援,抨擊林俊憲是用大砲打小鳥,氣度太小,根本是濫用社會資源;還有人稱林還另外告了20多位,在他的臉書專頁涉及「人身攻擊」的網友,實在讓人看不過去。
不少網友痛批,真正的重點不在林是否看盜版片,而是為何「上班可以看電影?」面對網友批評,林俊憲則表示,他看影片時正式會議還沒開始,屬於「廣泛討論」時間,並非必要議事的程序。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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