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9日起,因立院馬不停蹄進行《勞基法》部分修正草案,有眼尖的網友發現,立委林俊憲在議場中用平板看電影,且疑似觀看盜版片,於是在PTT上爆料;消息一出後,林俊憲立即在臉書大動作回應,指因聽不下國民黨立委說廢話,故看電影消磨時間,看的是正版歷史紀錄片,絕非網友稱的盜版,並決定要向網友提告。
而17日時,一名帳號「Silvemy」的網友就在PTT上貼出自己被刑事局傳喚作「妨害名譽」案的筆錄,此舉引發大批網友聲援,抨擊林俊憲是用大砲打小鳥,氣度太小,根本是濫用社會資源;還有人稱林還另外告了20多位,在他的臉書專頁涉及「人身攻擊」的網友,實在讓人看不過去。
不少網友痛批,真正的重點不在林是否看盜版片,而是為何「上班可以看電影?」面對網友批評,林俊憲則表示,他看影片時正式會議還沒開始,屬於「廣泛討論」時間,並非必要議事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