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3.20 12:17 臺北時間

唐鳳胞弟強吻女童4次 遭判1年6個月

唐鳳胞弟唐宗浩在2018年時強吻路邊女童4次,遭到起訴。圖為本刊資料照。
唐鳳胞弟唐宗浩在2018年時強吻路邊女童4次,遭到起訴。圖為本刊資料照。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胞弟唐宗浩,於2018年9月時帶著兒子至社區附近宮廟玩耍,沒想到卻被一名母親目擊,唐宗浩正在「強吻」自己的女兒,讓她氣得提告。先前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起訴唐宗浩,今(20日)宣判1年6個月的刑責,全案可上訴。
根據士林地檢署資料指出,在2018年時,唐宗浩在9月19日晚間6點帶著自己的兒子至宮廟附近遊玩,附近也有婦人帶著2歲及4歲的女兒散步,沒想到唐宗浩卻趁著母親照顧2歲妹妹時,在自己的小孩面前強抱起4歲女童,並硬要「玩親親」,監視器畫面也顯示女童事後「頻頻擦拭嘴巴」。
根據多支監視器畫面以及母親證詞,檢方認定唐宗浩確實4度強吻女童,但是唐宗浩在此之前卻供稱在「吃桌上的龍眼乾」,事後才坦承是「看女童長得可愛,一時衝動」,且已經忘記有沒有親到嘴。
女童母親發現異狀後,立即上前關心大女兒,不料之後唐宗浩趁女童母親轉身時,又強吻該名女童,此時已經是他第3次強吻,女童接著趕緊拉著母親繞空地散步,唐男竟又趁母親背對時,第4度強吻該名女童,母親這才驚覺女兒被侵犯,並正式報案。
女童母親事後也將此事PO上網提醒附近住戶,唐宗浩事後也遭起訴。士林地檢署目前已依照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20日已宣判1年6個月的刑責,全案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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