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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8的悲喜劇番外篇】法拍人民不動產 邱顯智:應避免寄存送達

陳青旭因為4年前2張、計18,000元的罰單,房子遭到法拍。
陳青旭因為4年前2張、計18,000元的罰單,房子遭到法拍。
過去2個月,基隆市民陳青旭因為欠繳交通罰款18,000元,房子被法拍,成為新聞焦點。此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寄出不下十封掛號信,卻未能真正「通知」到陳青旭,暴露體制問題。
對此,不少法官和律師都指出實務困境,其中,台灣人籍不合一的情況,更是民眾漏接重要政府通知的因素。
被稱為法拍達人、退休法官鄭麗燕就處理過不少荒謬案件,其中最令她印象深刻的一件,是多年前她在台北地方法院服務時碰到的。當時,她同事也法拍了1間「當事人不知情、卻被拍賣的」房子。
那個案子中,當事人早已將房子出租給他人,但為了省下地價稅,未將自己戶籍遷出,因此沒收到法院通知,「查封資料我們都掛號寄給他,最後裁定也准了。但我們怎麼知道他房子租掉了?每次掛號都有人用印章代收,結果承租的人是個歹徒,他房子就真的被賣掉了!」鄭麗燕說,後來當事人雖然想打國賠官司、取回房子,最終仍遭到駁回。
鄭麗燕強調,許多民眾以為「主觀上沒收到信」就代表沒被通知到,但法律上卻不是這麼回事。「我們只要依照你的戶籍地(寄出),不管是同居人代收、滯留送達,還是寄存送達在郵局或其他地方,都是合法送達,就發生法律效果了,」她認為,不少民眾不把法律文件當一回事、忽視自身權益,才是多數悲劇發生的原因。
鄭麗燕的看法確實是多數一線人員的心聲。台灣人籍不合一的狀況,除了是現在不少民眾漏接重要政府通知的因素,也造成鄭麗燕提及的極端案例,多數執法人員更都面臨過「找不到當事人」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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