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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7 20:30 臺北時間

【科技偵查草案出爐2】德國新法上路 警抓散布兒童色情圖片罪可釣魚逮人有前提

清大科技法律所連孟琦助理教授以德國科技偵查法為例進行專題報告,提到德國有非常完善的規定,偵查手段干預程度愈深,控制密度愈大。
清大科技法律所連孟琦助理教授以德國科技偵查法為例進行專題報告,提到德國有非常完善的規定,偵查手段干預程度愈深,控制密度愈大。
新時代法律學社今(7日)舉辦的「科技偵查與人權保障」研討會,引起司法界熱烈討論,清大科技法律所連孟琦助理教授在專題報告時表示,援引德國在今年3月新生效的新刑法,給予警察新的武器和合法授權,例如允許警察在法官允許下,為調查製造散布兒童色情圖片罪,得製作並上傳假兒童色情圖片,以取得嫌犯信任,再進一步辦案。
連孟琦進一步補充說,德國有非常完善的規定,偵查手段干預程度愈深,控制密度愈大,因為侵害的隱私有程度的差別,所以會有不同密度的法律保留的設計,例如德國允許住宅監聽,但審查密度就很高,由於GPS就屬於中等程度的侵害,而有不同的法律保留設計。
檢察官蕭永昌以他承辦過的國家安全法共諜案為例,他認為嫌犯相關人等大量使用微信,使用後就立刻刪除,此外,連販毒和製毒集團都早已運用各種科技工具,如何有效防堵犯罪,更是科技偵查法有必要盡快立法的現實需求。
連孟琦表示,以GPS來說,與通訊監察內容不同,最理想是訂在刑事訴訟法,有人批評說不適合放在刑事訴訟法是沒道理的,目前法務部先推出了科技偵查法的草案,讓這些工具受到立法管制,這是開啟公共對話和立法工程的開始。
對此,北檢檢察官蕭永昌則表示,是否要立法授權管制科技偵查工具,與各項工具如何設計規範是兩層次的事,好比立法授權偵查搜索,大家覺得沒有問題,但如何設計搜索的細節規範,則是可以妥善立法,不會因為細節難以設計,就直接說不應該立法授權偵查搜索。
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林建隆主任表示,科技犯罪與日遽增,相關立法規範是必要的,尤其在緊急情況下,很可能來不及向法院取得令狀,如何在法官保留原則下,賦予緊急處置權也是相對重要。
蕭永昌以他承辦過的國家安全法共諜案為例,他認為嫌犯相關人等大量使用微信,使用後就立刻刪除,司法警察經常反映調查上的困難,尤其販毒和製毒集團都早已運用各種科技工具,如何有效防堵犯罪,更是科技偵查法有必要盡快立法的現實需求。
蕭永昌表示,與其一昧反對科技偵查的立法,反而應該把重點放在,如何避免權力遭到濫用,如何妥善設計相關規範,但是也必須提醒,國家的保護義務,以及我國人民對於社會安全的期待,包括對於犯罪被害人的保護。
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林建隆主任也表示,前陣子新聞大幅報導的新竹被囚少女,媒體也都報導了,警方使用M化車找到了被害少女,倘若沒有M化車,該如何找到這位少女?因此,相關的立法規範是必要的。尤其在緊急情況下,例如找到少女了,但是很可能來不及向法院取得令狀,如何在法官保留原則下,賦予緊急處置權也是相對重要。
新北檢檢察官姜長志表示,最近偵破的詐騙集團顯示,竟然已經進化到了被害人補償機制,如果被害人要去提告,詐騙集團竟然會付錢和解希望他們不要提告,所以現在的重點是,犯罪是不斷進化的,但是偵查手段卻是完全落後,如果國家和人民希望檢察官、警察能發揮效能,有效打擊犯罪,就要提供跟上時代的工具,不可能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律師陳重言說,他首先肯定開啟討論科技偵查立法,這與我國通訊監察及保障法的法規標準和審查密度相近,而且草案有相近外國立法例可以參考,尤其德國對於科技偵查有相當完善的法制可以參考。
陳重言強調,不會因為有干預人權就不可以有科技偵查法,否則整部刑事訴訟法都該廢了,如果大家看到M化車查到犯罪,找到被害人,大家都讚許,但是當準備立法時,大家卻又表示反對,這當然是很矛盾的。
陳重言也提到,具體的保律保留該如何設計,當然是可以討論,但不可能武斷說不可以立法。陳重言也提到,德國刑事訴訟法學界都表明了,德國對於所有包含科技偵查的強制處分手段,都已經立法規範了,目前只剩下「警察挑唆」和「信民」這兩者還沒規範了,由此可見我國立法之落後,應該盡快開啟立法工程。他也建議,要維護刑事司法的效能,不僅應該立法,甚至應該積極立法,如果可以在刑事訴訟法內立法是最好的,退而求其次就是立專法。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則表示,GPS到處都買得到,駭客有沒有被使用又有誰知道?與其缺乏法律管制,還不如全盤檢討,設計完善立法。他強調,要整體去評估比較各種強制手段對隱私侵害程度的差異,有時候調病例可能比GPS探知的隱私更多,但是因為我們常常缺法整體評估比較,每次只抓一種出來檢討,說立法設計沒有法官保留,就直接批判法治國要崩潰,這都是太過簡化的說法。
律師徐承蔭則提醒,除了從被告角度,也要考慮從被害人的角度來思考,只有能保障被害人的國家,才能稱得上法治國。他提到在他接辦的案件中,有被害人遭到強盜,甚至殺人的案件,但是當他請求檢察官和警察努力蒐證時,卻遇到了許多瓶頸。他提到,要打擊犯罪不是只靠一腔熱血,對於科技偵查有其立法必要,不是放著忽視不管,反而應該是積極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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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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