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10.12 12:05 臺北時間

老廟公強摸私處挨告 反指少女要100元不成報復

7旬蔡姓廟公強制猥褻中度智能障礙少女,遭高雄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攝影師:MIXU,連結:Pexels)
7旬蔡姓廟公強制猥褻中度智能障礙少女,遭高雄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攝影師:MIXU,連結:Pexels)
屏東縣年逾7旬蔡姓廟公明知少女小玉(化名)有中度智能障礙,見她在土地公廟前吃早餐,呼喚她到廟內房間並上鎖,撫摸她下體多次。受訊時辯稱她因要錢未果而誣告他,被高雄高分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判決書指出,2019年1月5日清晨五點多,小玉獨自在屏東琉球鄉一處土地公廟前吃早餐,蔡姓廟公見有機可乘,把她叫到廟內的房間後,將房門上鎖,並以手壓住小玉肩膀,迫使她躺下。
小玉雖抗拒並說:「我不要、不要再摸了」等語,蔡翁仍以手隔著衣物撫摸她胸部、下體各約4次,並親吻右臉頰。小玉返家後,父親見她神情有異,詢問後得知上情而報警處理,東港分局依強制猥褻罪,將吳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蔡姓廟公辯稱,小玉說頭痛要借房間休息,才讓她進入屋內躺在床上休息,她躺著的時候,他沒有碰到,他是做好事反而被誣陷,否認犯行。
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蔡嫌始終否認犯行,不但未向小玉和父母親道歉、賠償或尋求其,反指陳小玉為索取100元不成而誣指,根本沒有反省的意思。並審酌他年逾古稀,因此維持原審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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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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