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1.18 10:02 臺北時間

夜半指侵女兒6次 狼父測謊未過下場出爐

新北市一名狼父在女兒8歲時,趁其就寢指侵其多次,遭法院判刑。(示意圖,pexels提供)
新北市一名狼父在女兒8歲時,趁其就寢指侵其多次,遭法院判刑。(示意圖,pexels提供)
新北市一名男子,9年前趁自己年僅8歲女兒就寢時,到她的房間內對其進行猥褻、指侵達6次之多,男子事後測謊未過,加上女兒指證歷歷,新北地院認為男子已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將他判刑2年2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法官審理時,男子坦承在2012年的8月至11月間,趁其女熟睡後,曾持手電筒照射女兒下體,並撫摸她的生殖器,但強調是「隔著內褲撫摸」,且前後只有兩次,否認反覆施行6次的指控。
但男子的女兒證稱,父親每次進行猥褻、指侵時,她都被吵醒;只是礙於父親的權勢不敢張揚,前後總共有6次。男子經法院諭令測謊時,也呈現不實反應,並未通過。
法官認為,男子未善盡保護、教養親生女兒之責,還多次對女兒進行性侵害,造成被害人幼小的身心受到傷害,違反人倫之常,也嚴重破壞社會公序良俗,惡性不輕。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合併判刑2年2個月,案件還可上訴。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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