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2.17 05:58 臺北時間

【翁茂鍾案添冤魂2】筆記本揭叔叔悲情處境 官司上訴與否全看翁茂鍾臉色

翁茂鍾是佳和集團第二代,他接班後開始業外投資,惹上炒股及債務官司。(翻攝自紡拓會網站)
翁茂鍾是佳和集團第二代,他接班後開始業外投資,惹上炒股及債務官司。(翻攝自紡拓會網站)
富商翁茂鍾的27本所載「石木欽案」,詳述他與石木欽等司法官相交數十年及如何從官司脫身,其中與巴黎銀行的3億元投資欠款案,由佳和集團財務副總吳仙富向台南地檢署自首後,翁茂鍾的佳和集團旗下怡華公司因此免還3億元債務,知情人士指出,吳仙富是翁茂鍾的叔父輩,但不僅被逼自首,就連官司要不要上訴,都得看翁的臉色。
本刊比對翁茂鍾的筆記本,發現吳仙富後續與巴黎銀行的民事訴訟,也是由翁茂鍾與律師討論決定訴訟策略,翁的筆記本清楚記下2005年8月2日,「朱子慶律師處,和李開遠前往和朱子慶討論百利案吳仙富部分是否上訴」,這段內容,似證明吳仙富在攸關自己權益的官司上也不能自主,之後,吳更被逼提早退休。
吳仙富的家人告訴本刊,吳仙富與翁茂鍾的父親翁川配是異姓兄弟,二家族也都是台南紡織集團創辦人侯雨利的姻親,吳、翁二家共同經營佳和集團也是從事紡織業,吳仙富是佳和集團大股東並為集團的財務副總,後來集團的怡華公司投資慘賠,卻被姪子輩的翁茂鍾要求扛責並向檢察官自首,吳身為翁的下屬,只好硬著頭皮照做。
監委王美玉(右)、高涌誠(左)提案通過彈劾後石木欽後,被逼自首的吳仙富家屬們希望全案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只是,吳仙富萬萬沒料到,認罪的後果竟是如此嚴重,他原本以為翁可以幫他搞定一切,但拿不回3億元的巴黎銀行不甘損失,轉而控告吳仙富要求賠償,吳當時已進退失據,若回過頭來說自己自首是假的,很可能罪加一等,得吃上誣告或偽證罪的7年刑責,得真的去坐牢,因此只好摸著鼻子錯下去,繼續與巴黎銀行打官司,當時已得胃癌與前列腺癌的吳,得經常赴日本治療,還要面對官司煎熬。
吳仙富與巴黎銀行纏訟11年後,2009年最高法院認定,巴黎銀行1995年收到吳交付的怡華公司本票抵押時,沒有多打一通電話向公司負責人確認本票真偽,銀行本身有3成的過失,扣除佳和集團已匯給巴黎銀行的100多萬美元,判吳仙富要賠償巴黎銀行488餘萬美元(約新台幣1.5億萬元),怡華公司則完全不用負連帶賠償責任。
誇張的是,做出如此判決的最高法院法官之一顏南全,也是經常與翁吃飯、打高爾夫球及收受襯衫的好友團成員。後來,顏的兒子當兵,還請託翁向軍方喬爽缺,此外,翁之後反過頭來向巴黎銀行求償1億餘元,最後巴黎銀行認輸,則是在高等法院與翁簽字和解。
窮盡所有方法打贏巴黎銀行官司的翁,至此還不願縮手,竟變本加厲向依法追債的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提告,害得諸遭判有罪含冤而死。知情人士指出,當時吳仙富看著翁茂鍾在諸過世後,仍透過司法追殺諸家遺族,要求諸妻與當時8歲與9歲的女兒代諸慶恩賠償5億元。從此吳變得抑鬱寡歡,於2014年4月含恨過世,享壽81歲。
他的家屬告訴本刊,吳是被翁茂鍾逼迫認罪,與諸慶恩都是被害人,在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提案通過彈劾石木欽後,家屬也燃起希望,希望隨著本刊揭露翁的27冊筆記本內幕,及政府的重啟調查洗清冤屈,至盼全案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讓全案的被害人們獲得公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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