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10.20 05:58 臺北時間

【聯電官司拉警報1】「去大陸撈一票,退役」 他對話簡訊成定罪鐵證

中國福建晉華公司是由對岸政府資助成立,2016年砸下4億美元請聯電開發DRAM技術。(翻攝晉華官網)
中國福建晉華公司是由對岸政府資助成立,2016年砸下4億美元請聯電開發DRAM技術。(翻攝晉華官網)
智財法院正密集審理聯電案,本刊取得聯電前工程師王永銘的認罪內容,他2016年4月離開美光前,曾用LINE向謝姓友人談到:「要到大陸去、賺得比較快。」友人問:「老婆小孩怎麼辦?」王回:「不知,那是1年以後的事」「去大陸撈一票,退役」、「打完這一仗,我想休息了。」
後來王永銘也用LINE跟妻子說:「升M2了。」妻子問他:「經理嗎?」王永銘回答說:「對,想不到我可以走到這個境界。」妻子說:「越上面壓力越大」「有帶人嗎?」王永銘答:「10幾個」,並告訴妻子,上司要他們去中國開戶,每年會多給一筆錢。除了與友人及妻子的對話,王永銘與同從美國跳槽聯電的同事何建廷用LINE對話談DRAM設計的內容也成為起訴罪證。
聯電前工程師王永銘原本不認罪,遭判刑4年半,上訴後突認罪。
原先擔任台灣美光公司副理的王永銘,經聯電協理戎樂天面試錄取,涉嫌於2016年4月從美光離職前,下載台灣美光公司及美國美光公司的DRAM製程資料,存放在自己的隨身碟帶出,同月28日至聯電公司南科廠擔任新事業發展中心專案技術經理。此一新事業發展中心,是聯電與中國晉華合作進行DRAM開發的新部門,若聯電成功做出DRAM,必須技轉晉華。
聯電協理戎樂天招募前美光工程師涉竊密,一審重判6年半。
王永銘向法官坦承,他曾將從美光帶出的相關資料,提供給在聯電的上司戎樂天,王永銘的認罪筆錄記載,2016年戎樂天要求他提供F32 DRAM的設計規則,還說時間很趕,希望盡快拿到,當時聯電的F32 DRAM還沒有成品,無法得知這份設計規則是否正確,但美光一直都有F32 DRAM的產品產出,品質穩定,相關數值已多次驗證,所以戎樂天要他將手邊美光公司的設計規格交互比對,再挑出聯電跟美光設計規則的差異處,先標上美光已經穩定的數值,讓聯電可以加速完善F32 DRAM的設計規則。
美光2017年對聯電及晉華提告後,隔年在台灣新建DRAM後段封測廠並舉行開幕式。
聯電案被告戎樂天及何建廷,在律師陪同下出庭。
檢察官依據王永銘與謝姓友人及妻子的LINE對話,認定他將美光的DRAM技術資料帶到聯電時,已知聯電要求他提供F32 DRAM設計規則的最終目的,是要完成聯電與中國晉華公司的合作案,將DRAM製程完全移轉給晉華,已涉及《營業秘密法》,且因洩密對象是中國晉華,刑責可加重到10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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