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12.03 09:16 臺北時間

康和證購地爆弊案 總裁鄭國華父子1000萬及200萬交保

康和證集團購地爆弊案,總裁鄭國華訊後遭檢方以1000萬元交保。
康和證集團購地爆弊案,總裁鄭國華訊後遭檢方以100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偵辦康和證券集團總裁鄭國華與董事長鄭大宇父子涉掏空案,檢方懷疑他們長期利用人頭買賣土地,賺取上億元價差,藉此損及公司利益,今晨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及財報不實等罪,分別將鄭國華及鄭大宇以1000萬元及200萬元交保。
其他被告包括康和期貨董座康景泰以200萬元交保,華和資產公司總經理曾弘昌150萬元交保,至於華和資產董事長何啟瑞、董事凌秋華與鄭國華秘書鍾佩君、司機林清連、業務經理卓賢發訊後請回,其中有人已全盤托出案情認罪。
康和證董事長鄭大宇涉及購地弊案,檢方訊後將他以200萬元交保。
檢調追查,康和證創辦人鄭國華從2006年到2008年間,涉嫌利用親友充當人頭,買賣台北萬芳段、中山段土地,且未將關係人交易揭露在財報上,暗中將不法所得侵占入己,用來支出日常生活開銷,獲利近2億元,導致旗下子公司華和資產公司遭受重大損害,股東們更是被耍得團團轉。
檢調去年接獲檢舉,指稱鄭國華利用林姓司機等員工充當人頭,透過法院拍賣程序,標得「萬芳案土地」,再將其中精華的「住三」土地,高價賣回華和資產公司,透過低買高買手法,賺取上億元利益,最後獲利竟層層轉匯到鄭國華私人口袋,不但損害華和資產利益,該交易案也未在財報揭露。
康和期貨董事長康景泰以200萬元交保。
此外,檢調又查出華和資產將中山段土地賣給另家潤融建設,雙方原本約定買賣金額後,鄭卻私下指派司機充當人頭,由華和先以低於雙方約定的價格出售給司機,司機再用約定價格高賣給潤融建設,藉此獲利2千多萬元,不法所得同樣流向鄭國華的私人帳戶,導致華和公司再次受害。
本刊掌握,檢調此次偵蒐行動只是首波,後續還有更勁爆案情仍在調查中,據了解,鄭國華父子遭檢舉涉嫌侵占集團賣地所得的過程分為4個階段,第1階段是康證資產2006年7月,向外借款2億5千萬元,並由鄭國華的司機等員工充當人頭,透過法院拍賣程序,標得原本屬於康和建設名下、位於萬芳醫院附近的住二及住三土地共2塊約6千坪。
華和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何啟瑞訊後請回。
第2階段是2006年10月間,鄭國華被控透過人頭標來住三土地,向銀行貸款2.7億元,用以償還康證向法院標得前述土地的借款及利息,詭異的是,住三土地在法院拍賣時每坪僅約8萬餘元,銀行卻鑑價每坪50萬餘元,短短3個月,價格竟相差超過6倍,也遭質疑涉及詐貸。至於占地5千多坪的住二土地,此時仍借名登記在人頭名下,並由鄭國華暗中掌控。
第3階段是2009年6月,鄭國華被控將部分的住二土地變價分割出售,賣地所得2.6億元全匯入6名康和集團員工等人頭帳戶,款項不久就用以購買多間豪宅,鄭家人還成為相關不動產的所有人,檢調已鎖定特定帳戶,正比對相關金流是否涉及不法。
第4階段則是2018年底至2019年5月,有建商出資13.6億元買下住二等土地,根據買家付款明細,交易金額最後都流向鄭國華家族。本刊取得鄭家關鍵內帳進一步比對,發現內帳中的代號「何」為何啟瑞(鄭大宇表哥)、「怡」為張怡(鄭大宇舅舅)、「小林」為鄭國華司機林清連、「Fn」為蘇慧芬(鄭大宇妻子)、「D」為鄭大宇、「P」為總裁鄭國華妻子張蓓麗,足以證明售地款13億餘元並未入公司帳戶,導致康證及康聯資產重大虧損,後續案情有待檢調逐一查明才能釐清真相。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