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今年2月間發動搜索高金素梅住處等地,高金素梅諭令100萬交保,張俊傑則成為全案唯一在押被告。檢方昨(8日)偵結起訴包含高金在內24人,高金素梅因涉嫌詐領立委公費助理薪資、育嬰補助等款項以及洗錢等,張俊傑則涉及詐領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補助、洗錢等,且高金、張等人還涉嫌挪用進口新冠快篩,違反《醫材管理法》,高金被檢方求刑12年6月以上、張則是16年以上。
北院今(9日)下午召開移審庭,檢方認為,搜索期間,張俊傑不僅拒絕開門,還通報高金素梅等被告,並洩漏搜索資訊給藍委羅智強,涉嫌透過輿論壓力影響偵查,另外,張俊傑被發現刪除部分對話紀錄,足認有串供、滅證之虞,加上張俊傑大女兒、也是同案被告的張嘉琪,仍在中國未到案,認張仍有羈押必要。
不過,張俊傑委任律師主張,張年事已高,且患有肺癌須定期回診,以及張俊傑二女兒及孫女皆在國內,沒有逃亡之虞等。最終北院裁定張俊傑以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8月,須科技監控、定期到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禁止與同案被告和證人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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