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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逃脫出人命 中央下達公安申報令

發佈時間2026.05.24 10:2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24 12:00 臺北時間

密室逃脫驚傳人命意外,中央國土署率先發難強化公安申報。國土署說明,因應業者安全措施不足導致NPC窒息身亡,未來將依場所面積大小,要求業者每1至2年進行定期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一次。國土署強調,這類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具備特定空間裝修、出入口管制及限時解謎等特性,地方主管機關應落實建物管理,凡有違規者將依法從重裁處。(陳韋帆)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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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逃脫驚傳人命意外,中央國土署將要求業者每1至2年進行定期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一次,違者從重裁罰。(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密室逃脫驚傳人命意外,中央國土署率先發難強化公安申報。國土署說明,針對密室脫逃場所,使照歸類D-1類組,未來將依場所面積大小,要求業者每1至2年進行定期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一次。國土署強調,這類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具備特定空間裝修、出入口管制及限時解謎等特性,地方主管機關應落實建物管理,凡有違規者將依法從重裁處,最高30萬、得連續開罰,情節重大者可執行斷水斷電等強制措施。

根據國土管理署最新政策指導,針對俗稱密室逃脫之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建築物使用類組已獲共識歸屬為D-1類組。後續該類場所必須依照經營規模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凡是總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者為每年申報1次;若未達300平方公尺者則為每2年申報1次。目前新北市政府已率先要求轄內該類場所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依《建築法》相關規定,如果密室逃脫(互動情境體驗場所)業者違反規定、未按時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政府可依法開罰新台幣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若屆期仍未改善,情節嚴重或必要時,可直接斷水斷電、勒令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

內政部國土署指出,為提升場所業主自主防災管理能力,早在106年2月8日即函頒「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安全指導綱領」,涵蓋防火安全、地震安全及緊急應變措施,確保消費者體驗過程安全,因應產業變化快速,地方主管建築機關本應就場所之使用性質與樣態,依照變更使用辦法之組別定義,積極落實現地指導與公安檢查。

最後,國土署強調,各經營業者應嚴格遵循安全指導綱領,將防範災害發生作為內化於活動管理中,各地方主管機關亦應持續結合公共安全檢查,加強對於轄區內相關娛樂場所的監督力道。凡在現地檢查中發現有任何違反建築及消防法規者,政府將責成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從重裁處,以全面保障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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