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鹽酥雞店老闆娘明知一名男子是已婚人士,卻仍多次以曖昧訊息、性暗示內容及親密影像與其互動,甚至激戰人夫,最後被抓包的正宮提告求償80萬元慰撫金。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女子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判其應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基隆一名女子小穎(化名)與阿勛(化名)於2021年6月29日登記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原本一家四口的生活穩定美滿,沒想到小穎卻在2025年1月初發現,一名陌生女子彤彤(化名)明知阿勛是有婦之夫,卻仍與阿勛發生婚外情,還傳送含有性暗示及曖昧、誘惑的語句互動,甚至傳送2人的性愛影片。
小穎氣得找上阿勛攤牌,而後者也寫下自白書坦承出軌,怎料當小穎試圖聯繫彤彤協商並要求道歉時,對方卻在通話過程中態度強硬、語氣囂張地對她且毫無悔意,完全沒有展現和解的誠意。小穎認為,彤彤與阿勛的互動已明顯逾越一般社交分際,構成侵害配偶權,並造成其精神嚴重受創,因此對其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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