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表姨丈被控在2023年6月藉口幫12歲少女敷面膜之際,闖入浴室猥褻少女並拍攝私密影像,一審判刑4年,二審加重判刑7年2個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不料,表姨丈在案件二審審理期間,不知悔改,竟又兩度對少女壓肩、拍大腿性騷擾,台南地院依兩起性騷擾罪將其判刑10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該名少女因母親在高雄工作,從小住在台南市大姨婆家,與表姨丈曾同住一段時間。2023年6月間,表姨丈趁著少女在住處浴室獨自沐浴、裸體之際,竟藉口「幫忙敷面膜」,持手機闖入浴室。表姨丈利用年齡、體型上的絕對優勢,不僅徒手撫摸少女胸部、私密處,還拿出手機拍攝少女裸照。少女告訴母親,母親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表姨丈雖然對猥褻犯行坦承不諱,但對於「拍攝性影像」是否違反意願卻矢口否認,辯稱少女「沒有同意但也沒有反對」。台南高分院痛斥,表姨丈利用長輩權勢與權力不對等關係,對涉世未深的少女造成極大的心理壓抑。少女即便不敢強力抗拒,也絕非「同意」拍攝,判決撤銷一審較輕刑度,重判7年2個月,全案在2025年8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定讞。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毒駕載10瓦斯、撞斷所長腿竟全放了!「佛系法官」陳德池背景遭起底 曾認罵「龜兒子」無罪
同一法官接連放生喪屍毒犯! 載10桶瓦斯、撞碎所長腿都無保請回 檢方抗告強勢逆轉收押
現代陳世美!窮僑生靠「岳家擴建3樓」栽培翻身 高官金屋藏嬌10年 逼妻不離婚就斷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