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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專題】借鏡日本共享至上 4解方突破都更僵局

台灣的《都市更新條例》參考日本法令為依據,可惜只學半套。圖為都更後的日本東京車站周邊部分景觀。(達志影像)
台灣的《都市更新條例》參考日本法令為依據,可惜只學半套。圖為都更後的日本東京車站周邊部分景觀。(達志影像)
都更本是家園重建的美事,整合過程中,地主和建商卻常產生齟齬,雙方都滿腹苦水;都更之路走得顛簸,讓不少亟待落幕的危老、海砂屋,始終原地打轉,找不到出口。本刊探訪台灣都更成功案例,並借鏡日本經驗,提出4大解方,盼能打破都更僵局。
「跟各位地主報告,6月底簽合約時,會送一台50吋電視給同意戶,如果同意比例衝到8成,再送東京5日遊,這是我的誠意,希望在動工時帶你們出國玩,交屋時再送50吋電視當入厝禮,好不好?」每逢週末舉辦都更說明會,聖得福建設董事長洪正雄一定出席,他知道,「大方讓利」很重要,唯有地主同意,都更才能動。
聖得福建設董座洪正雄(左2)認為「讓利」很重要,唯有地主同意,都更才能動。
「很多人都擔心第一個簽約,分回條件比較差,我跟各位保證,先簽約不會吃虧,如果有人想多拿,那全部的人都有,我不做保密條款。」洪正雄說,每個案子約有5至10%的不同意戶,他願意讓利給地主共享,但對不同意戶絕不讓步。
對於不同意戶的要求,洪正雄回憶北市大同區的都更案,吐露箇中辛苦。該基地有座「太子宮」,本來建物所有權人已同意,她過世後由兒子繼承,兒子卻反對,還說:「太子爺託夢指示,多加現金五百萬元才會同意。」從天降落的神旨,絆住都更路,洪正雄只好尋求公權力強制過戶,並啟動代拆。
在台灣,只要碰上都更,不論地主還是建商,都滿腹苦水。那國外的情況呢?以日本為例,大規模的重建有《都市再開發法》為依據;至於一般集合住宅改建,則遵循《老舊集合住宅重建措置法》,需有五分之四的住戶同意,採取「權利變換」模式,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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