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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內話】自由的滋味

我51年次,今年61歲。我47歲出來開雞排店,剛開店那幾年,怕前夫來鬧,都不敢開太晚。當時也不知道有辣椒水這種東西,所以只能把清潔劑擺在伸手可以立刻拿到的地方,如果他來,就可以拿清潔劑噴他眼睛。
我22歲結婚,46歲離婚,二十幾年的婚姻生活,好像住在牢籠裡。他好賭,家裡一直有債主找上門,我們曾經躲債,去住人家的工廠,地上瓦愣紙箱鋪一鋪就能睡。我在成衣工廠縫玩具禮服,按件計酬,每天上午7點去開門,晚上11點關門,都是最早到,最晚走的,大月可以賺3萬元,小月1萬2千元。但先生知道我賺這麼多錢,也不管家裡有4個女兒要養,把錢都給搶走了。錢花光了,就逼我去娘家借,我不肯,把我們全家關在小發財車,開到海邊,作勢要開到海裡,還好有海巡經過才沒出事。
他用我的名字開公司,離婚後我扛了3百多萬元的債務。長年被他這樣鬧,有憂鬱症。難過的時候會一直抓頭髮,我住壯圍,都不敢靠海邊太近,怕自己會想不開。那時候我們已經搬回娘家舊厝,二女兒念蘭陽女中,想考職能治療師,沒錢補習,我也不知道。有一天,我媽媽跟我說:「妳知道妳女兒有多可憐嗎?她自己跑去補習班,幫人家打掃擦桌子,換旁聽的資格。」我知道後很慚愧,覺得要振作,去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看身心科,靠藥物治療。其實我到現在也還在吃藥,沒有因為狀況好轉,就停藥,因為我要當一個最配合醫生的病人,只有自己狀況好,才可以把家裡安排得很好。
身心狀況好轉了,就接受宜蘭家扶中心的幫助,他們要我寫脫貧計畫書。我說第一,我希望可以開一家雞排店;第二,希望可以擁有一輛機車,這樣就能去菜市場買菜備料;第三,小女兒不會讀書,希望她可以去補習。47歲,如願開了雞排店,開店的第一天,很緊張,身體一直發抖。剛開始生意不好,但客人會教我,說豆腐要怎麼切,地瓜要怎麼炸,我都有聽,到現在,我地瓜炸得很好吃。
一開始怕前夫來亂,只敢開到晚上10點多,後來,他去卡拉OK唱歌,喝醉酒摔到田圳裡死掉後,我才敢開到半夜。現在客源很穩定,我一個人做,沒有請員工,一早起來衝市場補貨,下午3點開店,開到晚上11、2點,回家再醃雞翅、雞排備料,忙到到凌晨2、3點才睡。我曾經有1年只休8天的紀錄,雖然很辛苦,但像我媽媽講的:「甘蔗一節啃過一節,慢慢地妳就過去了。」
李碩慈在壯圍開「過嶺校園雞排」,Google上有4.6顆星的評價。(李碩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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