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6.11.28 12:36 臺北時間

同性婚姻公聽會 法務部澄清未提伴侶法

同性婚姻公聽會 法務部澄清未提伴侶法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舉行第2場「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由於近日有媒體報導法務部近期將提出「同性伴侶法」草案,讓同性戀者僅有伴侶權,引發同運團體反彈。今天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在公聽會中特地發言澄清,法務部立場並非擬定《同性伴侶法》,媒體報導有錯。
立法院外青島東路今也有支持修民法的同運團體舉辦「相挺為平權,全民撐同志」活動,吸引數千位民眾到場聲援,將青島東路擠得水洩不通。而公聽會中首度有演藝圈代表,曾表態力挺婚姻平權的歌手張懸、電影監製李烈,以及本屆金馬獎紀錄片入圍《日常對話》導演黃惠偵都在邀請名單中,成為媒體關注焦點,不過張懸、李烈上午尚未現身,下午是否出席仍待觀察。
陳明堂說,法務部過去曾研究過提出專法的可能,但法務部長邱太三本月17日就曾公開說過會採取開放態度來聽取各方意見,再決定是否提出官方版本。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
由於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上週曾說提專法是選項,也引發民進黨內支持修《民法》者不滿,甚至還有網友發起罷免柯建銘。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今也在公聽會中發言解釋,《民法》修法朝野已有共識本會期會送出委員會,這段時間也有人討論立專法,若要專法,他個人希望是「同性婚姻法」而不是「同性伴侶法」,因為「同性伴侶法」會成為討論事實婚的問題,而不是同性婚姻的課題。
吳秉叡也說,不管修《民法》、還是立「同性婚姻法」,若權利義務都相同是否還是歧視,「可以討論」,但同性婚姻確實有些事情與異性婚姻性質不同,例如現行婚姻子女是「婚生推定」,兩個女性的同性配偶其小孩是直系血親?還是直系姻親,這部分在《民法》適用上就有差異;且精子提供者能否提出親權訴訟?這部分都還需要討論。
「民法派」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上午受訪時也表示,柯建銘和他都是民進黨團成員之一,修《民法》或訂定專法都是彼此個人意見,最後決定何種方式還是要投票,各自立場都尊重。
公聽會中,律師裘佩恩表示,他反對倉促修《民法》,應立專法,但修法前可先用行政命令或暫行法來保障同志權利。他說,參加公聽會前他問過一些南部長者的意見,有人說「亂來」、有人說「咁有可能?」還有說:「猴死囝仔!」因此「社會氛圍真的適合修法了嗎?」他認為,目前對社會衝擊最高的是修《民法》,而權利保障高、對社會衝擊小的是另立同性伴侶專法。他發言結束時還自嘲:「我下去,搞不好就會被罷凌了。」
政大心理系教授李怡青表示,立專法就像南非黑人隔離政策,「2016年的台灣還要這種法律嗎?」她強調,以專法修正,歧視與隔離仍然存在,反而共容易讓同志收養的小孩感受與他人不同,更容易覺得「我不值得人愛」。她強調,若同性婚姻沒傷害異性戀權利,社會卻用專法隔離,「這難道不是迫害嗎?」因此應修《民法》保障婚姻平權。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
三一長老教會牧師王子豪說,本次修法很像統獨對立,希望社會能更理性溝通,不要貼對方標籤,畢竟全世界還有這麼多國家都還沒有通過同性婚姻的法案,「難道都要貼上歧視、沒人權的標籤嗎?」他也說,有人認為應全民公投,但有反對意見認為人權不該公投,不過愛爾蘭同性婚姻去年就以公投決定,為何國內支持修法者不去批評違反人權?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徐志雲表示,多數同性戀者在現在的環境中不像異性戀可以輕易說出性傾向,例如他有一個個案,一開始是因憂鬱症就醫,訪談到第7次才說出他是同性戀。他也認為,同性戀專法就像中國打壓台灣,讓台灣變成中華台北,「絕對不是保障,用再漂亮的言詞都不是保障」。
另外,台灣民意基金會今也公布針對最新民調,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比率為46.3%、反對比率為45.4%,兩者差異不到1% ;且有明顯世代差異,40歲以下族群,有6成4以上支持同性婚姻,40歲以上族群則有高達5成以上反對。此調查在本月21、22日進行,有效樣本1098人,抽樣誤差為正負2.96%。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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