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6.12.20 17:02 臺北時間

陸委會副主委投資民視 違廣電三法

陸委會副主委投資民視 違廣電三法
本刊調查發現,兼任海基會副董事長的陸委會副主委張天欽,名下竟持有民視股票,違反「廣電三法」規定,也違反民進黨長期主張的黨政軍退出媒體理念。
張天欽520隨新政府上任後,今年9月中旬起兼任海基會副董事長及祕書長,張上任之初曾公開拋出有意設海基會官方微博,藉以服務台商;沒想到,不到2天就因申請微博帳號會有矮化問題,被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公然打臉:「不可能批准!」讓張天欽臉上無光。
本刊調查,今年9月7日,張天欽上任3個多月後,首次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明細中大有問題,名下竟持有民視股票1萬股(10張)及民視股東「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萬股(20張),公然違反「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中政務官不得投資電視台的規定。
兼任海基會副董事長的陸委會副主委張天欽,被爆違法持有民視股票。
黨政軍退出電視台,是民進黨一貫主張的理念。(中央社)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痛批,張天欽律師出身,曾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籌備處法制組長,且民進黨長期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張現是民進黨廉政委員,「知法犯法,完全不適任!」陳要求,陸委會應命張限期處理民視持股,且張違法事證明確,應主動移送監察院。
NCC官員表示,廣電三法均明文規範「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但僅罰業者。政務官若持有民視股票,依法可罰民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就按次處罰。至於政務官違法非屬NCC管轄,由各機關自行懲處。
對名下持有民視股票,張天欽表示,那是他約20年前投資的,他並不知道有政務官不能投資媒體的規定,平常都是太太處理股票,「那我把它賣掉好了!謝謝提醒!」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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