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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7 06:52 臺北時間

【一鏡到底】死牢倖存者 徐自強

【一鏡到底】死牢倖存者 徐自強
人要證明自己有做一件事,容易,但要證明自己絕對沒做一件事,該如何證明呢?
徐自強這20年來,便一直都在做這件事:證明自己那天沒參與擄人勒贖。他有不在場證明,不缺錢,毫無犯罪動機。但,法官仍以「有罪推定」的邏輯,7度判他死刑。去年10月,他才終於無罪確定。
正因為知道司法這座黑色巨塔的真相,獲釋後,他努力演講,也聲援其他冤案受害人,他說,人們總認為司法離自己很遠,事不關己,就像當年的他。實則不然。
剛離開看守所那段日子,徐自強每到夜晚總設法找事做,「找不到事就開電視,不看也沒關係,遙控器轉來轉去,螢幕有在跑就好。」撐到半夜3、4點才不得不上床。
他不敢睡。「很怕醒來發現還是在裡面(看守所),因為以前我在裡面時也常夢到在外面,但一醒來…」
隔天醒來,他也不睜開眼,只打開耳朵,直至聽見家人說話或動作聲,「確認我不是在裡面,喔,可以起床了。」
羈押16年,總統從李登輝、陳水扁到馬英九,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但他光打電腦就學好久。
徐自強(右1)入獄時兒子剛讀小學,獲釋時兒子(左1)已退伍,而今有個1歲小孩,一家與父母四代同堂。(徐自強提供)
他1996年被羈押,2012年獲釋。16年是多久呢,那時,台灣剛舉行第一屆總統直選,是B.B.Call年代,電腦也不普遍。那年他27歲,兒子剛上小學一年級。他出獄時,總統從李登輝、陳水扁換成了馬英九,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但他光是打電腦就學了好久。他成了43歲中年人,兒子剛退伍。
而今48歲的徐自強有著明顯的表情紋,法令紋與皺眉紋都深,笑起來魚尾紋也深。但奇異地,除此之外與一般30歲年輕人幾乎無異,頭髮密又黑,身形精瘦挺拔,開口是少年人才有的靦腆,他超愛用「超」:超累、超老、超擔心。16年的漫長禁錮竟像是小龍女在絕情谷底,時光與容顏都隨之凍結,獲釋後才解凍退冰。
徐自強案,大概是司法史上僅次於江國慶、蘇建和的著名冤案,拖了整整20年,去年10月終於無罪確定。
1995年9月1日,富商之子黃春樹遭綁架,歹徒當天就殺人撕票,但仍打電話勒贖。取贖時一名歹徒落網,叫黃春棋。黃春棋與黃春樹只差一字,但二人無任何關係,純屬巧合。黃春棋供出共犯:徐自強與陳憶隆。陳憶隆不久也被捕,案情翻轉,主謀是黃春棋沒供出口、企圖掩護的親哥哥黃銘泉。黃銘泉當時早已逃至泰國。
這段期間,徐自強接過陳憶隆、黃春棋的電話,但二人語氣甚怪,什麼也不說。某天,開檳榔攤的徐自強去上班時,遠遠看見幾名彪形大漢到檳榔攤找他。陳憶隆經營賭博電玩,不時向徐自強借錢周轉,黃春棋則是徐自強的表弟,積欠鉅額賭債。幾人是牌搭子,徐自強想,莫非黑道討債找不到人,轉而找他?這時,媽媽也說,家裡有凶神惡煞找上門。媽媽勸徐自強離家幾天避風頭。
我覺得很恐怖,一般民眾都覺得司法離自己很遠,其實他們也可能遇到像我的情形。
誰知冤案有時就起於一個謬誤,像江國慶案的離譜DNA鑑定,像黃春棋、黃春樹只差一字的巧合,徐自強與母親看到的凶神惡煞,其實是便衣刑警。徐自強避風頭,成了警方眼中的畏罪潛逃。
台灣的冤案大致這樣形成:假如檢警宣布你是凶嫌,並登上報紙,那麼除非你拿得出諸多鐵證,否則很難翻案,因為人人拉不下臉認錯。只是,人要證明自己有做一件事,容易,但要證明自己絕對沒做一件事,該如何證明呢?
徐爸爸、徐媽媽從工廠到麵店,一路辛苦撫養小孩,全家感情極好。右2為么子徐自強。(徐自強提供)
徐自強在高雄火車站看到報紙登自己的照片,說是擄人撕票案主謀。開美容院的媽媽想起有個熟客是替警局送飯的,常聊起送飯時看到警察刑求犯人的恐怖情景。市井小民通常更知悉警界真貌,徐媽媽說,這時投案一定被屈打成招。
徐自強繼續躲。3個月後,逃到泰國的黃銘泉離奇被殺,凶手成謎。隔年,全案一審宣判,黃春棋與陳憶隆死刑。徐自強左思右想,再不到案說明,若黃、陳二人遭槍決,自己更加百口莫辯,死無對證。當年蘇建和案便如此釀成。
誰知他到案說明後仍是一去不回,在看守所一待16年。
這天下午,徐自強在新北三峽的北大高中演講。他的官司纏訟至2012年,才因《速審法》暫時獲釋,出獄後他常獲學校邀請去演講,常被問的問題之一是,當初到案是因為相信司法嗎?
「我不是相信司法,是不了解。」別說那年代,即使至今,一般民眾又有幾人了解司法,徐自強說,演講幾次才驚覺一般民眾至今對司法陌生,「我覺得很恐怖,他們都覺得司法離自己很遠,其實他們也可能遇到像我的情形,冤案太多了,只是大部分是比較小的案子。」所以儘管他不喜歡述說過往,仍勉力四處演講。
獲釋後見到鄰居親友,怎麼每個人都變得超老!有的禿頭,有的變胖,怎麼變這樣?
他從前自認與司法的距離甚遠,但,司法可不這樣看待他這類背景之人。司法眼中的他是:國中畢業、開過砂石車、開檳榔攤、有賭博前科,典型的中下階層可疑犯罪者。
徐自強是桃園蘆竹人,有一兄一姊,父母在布料染整廠上班,每天工作12小時,省吃儉用,但極疼愛小孩,那個年代鄉下小孩連過年都只有制服穿,徐家小孩年年有漂亮新衣,平時有零用錢,假日父母常帶他們到海邊或百貨公司。
徐自強讀國中時家裡開麵店、店外兼賣搖搖冰,徐自強總是幫忙煮麵洗碗顧店。(徐自強提供)
么子徐自強不愛讀書,但孝順,徐媽媽回憶,小孩上國中後她與先生離開工廠改開麵店,徐自強便常幫忙洗碗、煮麵,「每次叫他去睡覺,他就說好啦好啦,結果還是幫我把事情做完,他看到我今天還沒洗衣服,也會把衣服拿去洗衣機洗。」
徐自強國中畢業後去餐廳當學徒,退伍後去塑膠工廠上班,結婚生子後他想多賺點錢,開起卡車。那是台灣錢淹腳目的末期,他每天開10幾個小時,一個月可以賺10來萬元,很快還清卡車貸款。
聊到此時,徐自強忽然說:「所以我出來,發現最沒有改變的是薪水,整天聽大家講22K,我覺得好誇張,我20幾年前當學徒一個月就二萬元。」這番觀點從與世隔絕16年的他口中脫出,有種令人哭笑不得的透徹。
他說,獲釋後見到鄰居親友,最深印象是:「怎麼每個人都變得超老!有的禿頭,有的變胖,怎麼變這樣?」很是魔幻。
死刑定讞時我其實鬆一口氣,拖這麼久,我只希望趕快執行,不用再去法庭被羞辱。
與徐自強聊天,會發現他頗具生意頭腦,例如當兵前他看到有人倒垃圾,覺得這門生意可做,「包下那種套房很多的大樓,請歐巴桑收垃圾,買一台三輪車,要收一整條街才划算。可惜我退伍後這種生意已經有人做,我都會想一些別人還沒做或才剛開始的行業,跟在人家後面一定賺不到錢。」若非後來入獄蹉跎半生,說不定現在的他已是一名成功小企業主。
開卡車好賺卻危險,後來他賣掉卡車,拿到一大筆錢,開起檳榔攤。
親友都知他有閒錢,自小要好的表哥黃銘泉向他借90萬元,開賭博電玩的陳憶隆向他借20萬元。「我很重視信用,你跟我說周轉十天,十天到了沒還我,我就會開始催、一直催。」他不停向陳憶隆催討。他說,後來想想,不知陳憶隆是否被他逼急了才參與擄人勒贖。其實,需錢孔急的那幾人早已策畫。事發後,二人將徐拖下水,後來才翻供表示是警方刑求,且將徐拖下水可拉長審判期間。
2005年全案進入更六審,徐自強(左起)、陳憶隆、黃春棋出庭照。(聯合知識庫)
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一直到更六審,徐自強都被判死刑。沒有證據,只有黃春棋與陳憶隆指稱徐自強作案的自白。勒贖電話由黃春棋、陳憶隆輪流打,通聯記錄沒有徐自強。黃、陳二人說,因為家屬認得徐自強,怕被聽出聲音,才沒叫徐自強打電話。但,家屬出庭時均表示不認識徐自強。
徐自強還有不在場證明,那天早上他去桃園龜山郵局領錢,監視器有拍到。但法官說,9點在北市大直擄完人,仍來得及10點半到龜山領錢,因此徐自強一定有擄人,只是後來先回家,沒參與11點的殺人棄屍。之後律師團要求調閱更多資料,警方說,都在納莉風災時被水淹了。
徐自強的義務律師之一嚴心吟說:「律師團有去查,那幾個警察局在納莉風災時都沒有泡水。」
連監察院都覺得不對勁,監委赴看守所探視徐自強,卻想不到碰了釘子。原來,一直堅持上訴的是徐媽媽,徐自強早就不想再打官司。
世事不時與我們理所當然的猜測相反。徐自強說:「死刑定讞時我其實鬆一口氣,拖這麼久,我只希望趕快執行,不用再去法庭被羞辱。我記得第一次出庭,我以為法官會聽我講,結果他第一句話就是叫我趕快認罪、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我說要等律師,他氣到拍桌子。那幾年我整個人都很負面,監委來看我,我也不想理,結果監委跟我的律師說我『眼神閃爍』。」不知監委是否又依此猜測徐自強並不無辜,但猜測、猜測,人們有多少的猜測真與事實相符呢?
姊說她十幾年來都不敢大笑,到哪裡都不敢,她覺得我還在裡面,她不能笑。
徐自強(左2)的新書座談。衛城出版社為徐自強出書,書正要出版就傳來無罪確定的好消息。左1為作者李濠仲。
想趕快了斷,因為他怕官司拖垮全家。當年尚無法律扶助基金會,為了徐自強的官司,徐媽媽陸續賣掉3棟房子,最後,一家窩在鐵皮屋。
徐自強說,他被收押後近一年父親都沒來看他,「我爸很疼我,不可能無緣無故不來,我那段時間超擔心他出什麼事。」家人後來才說,父親自他被羈押後暴瘦,「整天發呆,蹲在角落抽菸,瘦到不行,我家人不敢讓他來。」
這天廢死聯盟為徐自強(前排右2)舉辦新書座談,吸引許多年輕人參與。
家人報喜不報憂,他也是。這16年,彼此到底過著怎樣的生活?徐家竟是到了2個月前出版社替徐自強出書前,彼此才終於知道。書中寫到,哥哥自此酗酒、躁鬱,姊姊也罹患嚴重憂鬱症,每天靠藥物才能入睡。妻子處境更尷尬,徐妻曾在陳憶隆的電玩店工作,徐自強因此結識陳憶隆,並偶爾在店裡玩兩把(因此某次被抓留下賭博前科),家人不免怪罪徐妻,最後,妻子離去。全家成了壓力鍋,無一人倖免。
徐自強說,能想像家裡那些年氣氛不好,但無法得知究竟發生什麼,獲釋後家人也只淡淡透露一些,例如:「我姊說她十幾年來都不敢大笑,到哪裡都不敢,她覺得我還在裡面,她不能笑。」書中則寫到,當年已出嫁的姊姊在案發初期相信了警方與報紙的說法,認為弟弟有犯案,後來深深自責。
「其實我一直都不想看那本書,我拖到最後二天才校對,出版社編輯說沒遇過我這種。我也不想看第二遍,看能不能把它忘掉。」
要去執行(槍決)前,我開始故意把很多東西丟掉,情緒、仇恨,不想那些東西影響我。
遺忘,是徐自強在獄中學會的本事。「要去執行(槍決)前,我開始故意把很多東西丟掉,情緒、仇恨,不想那些東西影響我。」他每天丟每天丟,最後連許多記憶也跟著丟了。此時問徐自強陳年往事,他經常雙手摀著臉,皺起深深眉頭說不出話,你以為他是痛苦,其實他只是想不起來,得用力回憶。
2015年9月1日更九審,法院宣判徐自強(右2)無罪,全場歡呼,徐媽媽(右1)激動得說不出話。
他說,後來學會正向思考,只記住該感恩的人,「大概更七審以後吧,我每天醒來第一件事,就是把幫助過我的人名字念一遍,希望這些人今天順順利利平平安安,家人、律師、來看過我的人…幾十個,要念蠻久,很感激他們。」
他說,學會正向思考後,人生似乎真的好轉。2012年,他成了《速審法》通過後第一位暫時獲釋的被告。他沒有逃亡,也不認罪,他若認罪便可減刑,遭押的16年足夠抵刑期。他繼續上訴,3年後,「(更九審)那一天我根本不抱希望,失望太多次了。」他與律師、徐媽媽全沒料到,2015年9月1日,法官宣判徐自強無罪。離案發那日,整整20年一天不差。
而今再問起獄中不愉快之事,徐自強總說忘了,問他怨不怨司法,他也搖頭。遺忘、原諒、正向…大概正是這些自我訓練,使他即使遭押16年,而今身上卻沒有一絲我們想像中冤案受害人的悲苦形貌。
離開看守所後,徐自強(右)偶爾仍會回去探視其他冤案受害者。
他甚至回過頭,而今常開導一些同樣蒙冤的司法受害者,「我會告訴他們進去(監獄)要注意哪些事,勸他們別想太多,想太多沒有幫助。」現在他在民間司改會工作,司改會一路救援他,也協助他獲釋後重返社會,徐自強從志工做到正職,熱心助人、四處演講。
也參與救援的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就說,先前徐自強儘管還在打官司,卻從不吝聲援他人,「他自己的麻煩都還沒解決,當時還是無期徒刑,一般律師都建議低調、避免節外生枝,但阿強不但參與反核、太陽花,也聲援死囚鄭性澤。」
徐自強總說幸運,死刑定讞時恰好政黨將輪替,法務部長不敢簽執行令,不然很快就槍決了。
這天徐自強買了2盤會客菜,探視已遭羈押28年的死刑犯邱和順,去年檢察總長顏大和為邱和順提起非常上訴。
現在的徐自強總說自己幸運,例如2000年死刑定讞時恰好政黨即將輪替,法務部長不敢簽執行令,「不然以前定讞後很快就槍決了。」又如他到案時已是一審宣判後,倖免刑求,「像老蘇(蘇建和)當年就被刑求得很慘,現在脊椎什麼的都有問題,天氣冷熱都不知道。」然而徐媽媽告訴我們,徐自強在牢裡長年營養不良,40多歲已有8顆假牙。而今的正向,也許就像那些勵志書吧,和煦明亮的話語其實源自最陰鬱糾結的過往,若不樂觀,人生便很難走得下去。
問徐自強,現在還恐懼嗎?他搖頭。還恨嗎?搖頭。睡覺做噩夢嗎?搖頭。然後他笑著補充:「我那張床很好睡,我哥現在是風水師,他說幫我弄得很好睡,還真的一躺下去就想睡。」他說,自從他獲釋,全家都好了,現在一切都好。
比起2012年剛獲釋時,如今的徐自強笑容變多了。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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