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1.19 11:06 臺北時間

全民保防抓共諜 調查局擴編挨批成東廠

全民保防抓共諜 調查局擴編挨批成東廠
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重建國家反情報系統,要求儘速將我國首部「國家保防工作法」法制化,法務部和調查局研擬半年,31條草案終於出爐,上月已交由行政院審查,未來只要從事間諜工作洩密給中國等敵國,刑度從7年起跳,不過,由於保防工作人將分置在各政府機關,員額可能會編制在調查局,估計約需590人,每年經費新增12億元,加上草案賦予保防人員有攔查人車、約詢可疑對象、遇抗拒者得使用強制力將可疑對象帶往特定處所,草案討論過程,爭議不斷,與會者一度擔心成為東廠法案。
總統蔡英文前往調查局結業典禮,勉勵結訓調查官要加強保防工作。
本刊調查, 「國家保防工作法」 草案逐條討論時,調查局代表一度認為保防工作就是調查局業務,堅持要把新增的保防人力擴編隸屬在調查局,由於新增人力高達近600人,預算不小,偏偏人事總處日前行文各部會通案刪減1%預算員額空缺,在政府預算及人力縮減的狀況下,一旦採調查局建議做法,除了會排擠其他部會人事及預算外,更嚴重的是,調查局員額若擴編,加上賦予保防權限,調查局的體制將更加龐大,恐挨批東廠復辟。
不過,調查局認為,舉凡中共對台活動、統戰、滲透或情報活動等調查;外籍人士對台不友好活動調查;意圖以暴力、脅迫方法破壞國體、顛覆政府活動;各種影響國家經濟利益、財經安全、金融秩序活動及通信、資訊、電子、生化等高科技機密維護等調查,早已都是調查局的業務,調查局向來也秉持國家調查官的職責,對各項國安事件進行事先預警及維護,業務非常嫻熟,屢屢偵破重大共諜案。
經過各方意見討論,最後拍板定案,草案決定採取兩套方案,其一是調查局訓練有素,國家安全本來就是其職掌業務,維持原來調查局建議的模式,將保防人員隸屬由調查局管轄,其二則是從各政府機關遴選保防人員再受訓,避免對政府人事及預算產生排擠,也免除外界質疑調查局是東廠或白色恐怖再起,至於未來採取哪個方案,仍待行政院決定後再送到立法院討論。
由於中國不斷刺探我軍情,以收買、滲透或駭客攻擊等方式,威脅我國國家安全,加上恐怖主義盛行,為確保國家利益,法務部積極研議國家保防工作法,總統蔡英文本月初首度主持調查局調查班第53期結業典禮,也提出加強保防是調查官首要任務。
根據草案,國家保防工作共分成:「軍中保防」、「機關保防」和「社會保防」等三大區塊,中央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各縣市設地區保防工作會報,由縣市長擔任召集人。
調查局外觀。
比較引起爭議的是,草案提到,如發現可疑對象,經機關首長書面同意後,得查訪當事人並得向各機關、團體或個人調閱相關文件或資料,如已有危害國家機密之虞,保防人員得行使臨檢權,並得行使安全檢查,若有急迫情形,得行使查扣權,即時扣留物品,扣留期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0天,延長期間不得超過2個月,若造成人民生命和財產等損失,得聲請救濟。
此外,如拒絕配合保防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和演練,可處100萬元以下罰鍰,無正當理由規避或拒絕保防機關調閱資料或安全查核,處50萬元以下罰鍰,規避或拒絕安全查訪,處5萬元以下罰鍰。
草案也制訂「防洩密條款」,如洩漏、刺探或蒐集保防人員身分和資料,最重可處7年徒刑,保防員離職一年內洩密可加重刑度,從事間諜而洩密,處7年以上徒刑,刺探或收集機密資料,處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替外國或恐怖組織發展組織,處7年以下徒刑,首謀者加重刑度。
為了強化「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全民保防概念,草案也規劃檢舉獎金,對於舉報破獲間諜行為或組織,一律給予獎勵及保護。
(首圖:調查局本期結業前三名由女性同仁包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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