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5.11 18:48 臺北時間

【司改放送頭】罵她卻要他承認被罵 盧映潔脅迫作偽證手稿曝光

中正大學法學教授盧映潔在遭陳慈幸教授控告後,曾要求同校林明傑教授假造證據,親筆寫下不實內容手稿交給林明傑謄寫。
中正大學法學教授盧映潔在遭陳慈幸教授控告後,曾要求同校林明傑教授假造證據,親筆寫下不實內容手稿交給林明傑謄寫。
中正大學法學教授盧映潔,因2013年在臉書影射同校美女教授陳慈幸是紅衛兵今(11日)遭判有罪確定,訴訟過程中,傳出她為脫罪,竟要同校教授林明傑作偽證,承認自己是被盧映潔罵紅衛兵的人,盧映潔今否認教唆偽證,強調是訴訟策略,但本刊取得當時盧映潔的威脅作偽證手稿,知情人士指出,若當時林明傑同意簽署遞交並且作證,則盧映潔就犯了教唆偽證罪。
本刊報導,盧映潔2013年在遭陳慈幸控告誹謗後,為了擺平訴訟,竟然指控林明傑教授違反著作權法,指稱未經她同意,就在報告中引用她受《中央社》訪問的內容。當時,盧映潔先寄發電子郵件給林明傑,希望林明傑來談和解,若不和解,就會對林明傑和他的太太都一併檢舉。隨後,盧映潔與林明傑碰面,當場表達希望林明傑坦承自己就是被她罵紅衛兵的人,否則就要對他提出違反著作權法告訴,但是只要林明傑簽下協議書,表示已經和解的話,雙方就不再有任何法律訴訟程序。
盧映潔並且當場親筆寫下協議書手稿,要求林明傑帶回去改用電腦打字並且簽名,隨後即離開。林明傑因為不能認同這種偽證行為,並未配合簽署,後來果真遭盧映潔控告,但台北地檢認為,著作權是《中央社》所有,盧映潔無權提告,去年3月將林明傑不起訴,盧仍不放棄,再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部分遭駁回,部分審理中。
本刊取得的盧映潔手稿,證明她企圖製造假證據,希望林明傑教授依她的意思寫下不實的內容,手稿內容如下:
本人盧映潔於2012年(應為2013年筆誤)4月2日於本人FB上的貼文,本人係對中正大學犯防系林明傑教授的無心言詞,已經雙方溝通獲得共識,林明傑教授已同意未來無任何法律程序之進行,雙方特此達成協議。
盧映潔企圖製造假證據,希望林明傑教授依她的意思寫下不實的內容。
本刊另取得盧映潔在2014年3月以「有關抄襲律師函已寄出」為題,寄給林明傑教授的電郵,內容語帶脅迫。全文如下:
林明傑,有關抄襲律師函已寄給陳與蔡,還沒寄給你與你太太,請你們速決定與我談和解之事,不然下星期學術倫理檢舉就要送出去,若無和解,就必需連你與你太太一併檢舉。著作權法刑事程序也是一併告。這樣當然對你與你太太很不好,我也不想這樣。你快跟我聯絡。
盧映潔還曾寄電子郵件給林明傑,表示若不談和解,就要告林明傑夫婦違反著作權法。
對於協議書,盧映潔今(11日)強調,她當時是與林明傑教授說,就這件事情(辱罵紅衛兵遭控告案),就一起來把他解決掉這樣子,並不是什麼假造證據,盧映潔也強調,自己絕無威脅林明傑教授。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4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