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5.31 04:59 臺北時間

【同婚邁大步】同婚優先修民法 政院擬推尤美女升級版

2017年5月24日下午4點,大法官宣告同婚合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例,挺同人士歡呼、鼓掌、落淚。
2017年5月24日下午4點,大法官宣告同婚合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例,挺同人士歡呼、鼓掌、落淚。
2017年5月24日是台灣同婚運動的歷史時刻,司法院大法官以釋字第748號解釋,讓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世界第24個宣告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限期2年內立法保障,不然2年後直接適用《民法》,同性可向戶政單位登記結婚,為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行政院傾向優先在《民法》增訂保障同性婚姻規定,預計最快在年底可以達成這目標,確立同婚與一般異姓戀無異,2年內再完成整套法令修訂,確保同婚權益與異性婚平等。
本刊調查,關於同婚合法化後,基於身分而衍生的權利保障盲點,例如認領、收養小孩及人工生殖等,行政院有意另立專章或法律補《民法》之不足,屆時行政院版將與立委尤美女版並案協商,完成立法程序。
5月24日,中外媒體近百人齊聚在司法院3樓禮堂,屏息等待大法官對同性婚姻的解釋。下午四時,司法院司儀以中、英、日語宣布記者會開始,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公布解釋文,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反《憲法》對於婚姻自由及平等權的保障,政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否則同性別的2個人,在2年後就可以直接適用《民法》,至戶政單位辦理結婚。
記者會透過各新聞台同步播送,立法院旁的挺同群眾高聲歡呼、鼓掌,激動落淚擁抱,大喊:「我們可以結婚了。」與台北市政府共同為同婚議題聲請大法官解釋的祁家威,隨後在記者會中提到,大法官釋憲文,把他變成一隻鳥,因為他的心情是雀躍萬分,但要想結婚也得等2年,對於釋憲成功,祁家威呼籲挺同者對反方者要原諒、原諒,再原諒;溝通、溝通,再溝通。
至於司法院前的反同民眾則是高喊司法蒙羞、黑心政府、釋憲無效,一種解釋兩樣情,但釋憲文一出,行政、立法部門對同婚修法的腹案也逐步形成,依大法官解釋意旨,在2年期限內完成立法,而此項重責大任,就落在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身上,由她邀集法務部、內政部及衛福部等單位研擬政院版,送交立法院審查。
陳美伶是《民法》專家,曾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對於同婚合化法必須修改民法及相關法律條文相當嫻熟,特別是《民法》的親屬編,更是她的強項,這也是總統蔡英文及行政院長林全委以重任的原因。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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