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6.23 20:59 臺北時間

永豐金違貸款50億何壽川被羈押 提抗告遭駁回

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涉違法放貸50億元遭收押,抗告駁回。
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涉違法放貸50億元遭收押,抗告駁回。
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涉嫌違法放貸三寶建設等公司50億元,以利投資中國1788大樓,17日遭約談到案後,與三寶建設負責人李俊傑妻廖怡慇和永豐餘經理張金榜被聲押禁見獲准,3被告否認犯案,提出抗告要求撤銷羈押,高院今(23日)認定3人罪嫌重大,有串供及湮滅證據之虞,駁回抗告。
何壽川到案後辯稱未主導放貸案,但檢方發現,相關公文上有他簽核「董事長何」字樣,且祕密證人及會計均指何涉案,另廖怡慇在檢方搜索時偷撕關鍵公文藏在家中沙發縫遭發現、張金榜則是塗改公文,18日法官認3人嚴重侵害我國金融秩序,有串供滅證之虞,裁准3人羈押禁見。
對於遭控違法放貸,何壽川被向法官供稱,永豐餘全球公司以850萬美金認購Giant Crystal公司所發行的Star City In可交換公司債案並非他主導,張金榜及廖怡慇也否認犯案,認為證據不足,3人均提出抗告。
高院認為,本案重要關係人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等人未到案,且何壽川為永豐餘集團負責人,張金榜為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廖怡慇為三寶公司決策者,3人均擔任要職,不排除以他們地位影響共犯及其他關係人陳述。
高院合議庭認為,本案犯罪事實龐大,諸多證人、證物仍有待檢察官持續追查、釐清,卷內證據已有事實足認被告3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駁回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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