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9.01 17:20 臺北時間

生技之神林榮錦掏空東洋案 一審判10年

東洋公司前董事長林榮錦涉掏空東洋,遭判10年徒刑。
東洋公司前董事長林榮錦涉掏空東洋,遭判10年徒刑。
生產知名藥品小護士「曼秀雷敦」的東洋公司遭掏空案,台北地院今(1日)依《證交法》等4罪,判涉案的前董事長林榮錦10年徒刑,並沒收7.7億元不法所得,全案是檢方2015年起訴指控,有「生技之神」的林榮錦,涉將乳癌、卵巢癌等多項專利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Inopha公司,藉此掏空東洋,造成東洋30億元損失;林榮錦發聲明表示,將上訴爭取清白。
檢方起訴指稱,林榮錦涉嫌自2013年,利用他身兼東洋董座及晟德大藥廠董座的機會,未經董事會授權,將東洋投入數億元資金研發乳癌、卵巢癌、黴菌感染症藥物、精神分裂症、治療前列腺癌及、子宮肌瘤等藥品,與瑞士Inopha公司簽約,將研發技術授權給Inopha。
檢方認定,Inopha是晟德旗下公司、宜諾法轉投資的公司,認定林榮錦透過利益輸送掏空東洋,其間,還一度有意安排Inopha來台上市,此外,檢方查出林榮錦涉嫌另在在2011年,於歐洲知名藥廠有意找東洋合作時,將合作對象改為Inopha,導致東洋損失30億元。
林榮錦和東洋現任董座蕭英鈞是同學,1994年合作入股東洋公司,由林榮錦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主導營運,後來林榮錦與蕭英鈞意見不合而於2014年離職,蕭英鈞接任東洋董事長後,認為林榮錦涉掏空公司,向檢方提告,檢方認定,林錦榮掏空東洋30億元,私人不法獲利至少3億元,2015年依《證交法》背信等罪將林榮錦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林榮錦犯行明確,造成東洋公司損失,共涉及《證交法》非常規交易及背信、特別背信等4罪,判處合併執行10年徒刑,另Inopha公司不法所得7.7億元與13項學名藥授權均宣告沒收。
林榮錦隨後委請律師於知慶發表個人聲明,強調很遺憾的是可能他在法庭上的說明仍有不足,導致結果和期待有些出入,林榮錦指出,自己一生都在為了台灣生技產業而努力,將股東權益永遠放在優先考量,絕對不會因為個人的利益而濫用職權,讓公司權益受損。
林榮錦認為,本件訴訟雖然讓他感到遺憾與被汙衊,但對他而言也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因為他在2008年把東洋轉型到特殊困難學名藥的策略,是一個對的選擇,林榮錦指出,即使在今天回頭來看,無論是對東洋的員工、股東也都是正確的決策,無奈今日遭人不當扭曲事實,誤導法院,他將持續為台灣生技產業貢獻心力,透過司法途徑繼續爭取的清白,並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聲請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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