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吳姓被害人指認,以及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開車高速衝撞自己和妻子者竟然就是自己的哥哥,吳嫌並在撞人之後棄車逃逸。警方確認自小客車為吳嫌所有後即全力追緝吳嫌到案,且惟恐吳嫌再對自己的弟弟和弟媳不利,遂成立專案小組加強在萬芳醫院外的巡邏。
果然2天後,即29日下午兩點,警方發現吳男在萬芳醫院附近徘徊,欲上前盤查時,吳嫌立刻搭乘計程車逃逸,在警方鳴笛攔截計程車後,吳嫌再次在人行道上拒捕,更以隨身攜帶的汽油瓶潑向員警,並試圖引燃,但在民眾協助下,吳嫌仍被全身沾滿汽油的興隆派出所副所長馮世辰壓制逮捕。
警方指出,吳嫌早就是文山地區的治安人口,5年前他就曾對自己弟弟暴力相向,去年更因法院判決對其不利而心生不滿,更曾在空屋內以潑灑汽油、瓦斯桶引爆等方式脅迫恐嚇執行點交的民事執行官,如今又埋伏駕車衝撞自己的弟弟及弟媳,惡行重大。
警方調查,吳男兄弟的母親死後,由兄弟共同持有母親所遺留下的房產,房屋登記在哥哥吳嫌名下,但他需要錢做生意而將房產拿去貸款430萬元,且在生意失敗後負債。
弟弟買下此屋產權後,吳嫌竟訴諸法庭,但判決又始終對自己不利,因而產生激烈作為。全案訊後警方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等罪將吳嫌移送台北地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