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專區人物

【年度風雲人物】以愛試法 祁家威與那些同婚先驅者

祁家威1986年出櫃,同年赴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同婚遭拒,此後30多年,為爭取同婚,與國家機器對抗,2年前聲請大法官釋憲,今年5月大法官稱民法未保障同婚違憲。
祁家威1986年出櫃,同年赴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同婚遭拒,此後30多年,為爭取同婚,與國家機器對抗,2年前聲請大法官釋憲,今年5月大法官稱民法未保障同婚違憲。
2年前,祁家威針對同性婚姻保障議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於今年做出解釋,宣告民法「未允許同性婚」違憲,消息一出,引起NHK、CNN、BBC等227家國際媒體關切,外媒稱此決議不僅是亞洲第一,更可能成為亞洲地區婚姻平權的領頭羊。
1986年,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友人公證結婚遭拒;1996年,許佑生與烏拉圭籍戀人於台北舉辦首場公開同性婚禮;2012年,釋昭慧法師為黃美瑜和游雅婷舉行台灣首場佛化同志婚禮;2013年,內政部承認跨性別伴侶吳伊婷、吳芷儀變性前的婚姻有效…一對對的同性戀人衝撞體制,以身試法,並非離經叛道,而是想向世人證明,相愛是人權,亦值得國家保障。而台灣亦可透過修法向世界證明,我們擁有自己的民主價值,和中國全然不同,通過婚平法案刻不容緩。
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時,台北市辛亥路第二殯儀館,一場葬禮正舉行。靈堂上架設電視,螢幕中一張張亡者生活照滑動著,那是一名長髮、魁梧的男人,男人在遊行中吶喊;男人在陽台乘涼;男人在婚禮摟著自己的新郎,2個人笑得甜蜜。新郎是胡勝翔,隻身站在靈堂前,一身素縞,感謝男人這些年的照顧,盼最愛的人一路好走。他身體微微顫抖,哽咽地朗讀著祭文,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
男人是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潘世新,今年5月23日結婚2週年當天確診罕病「脊椎巨大動脈血管瘤」,11月24日病逝台北和平醫院,胡勝翔在訃聞上得到了配偶的名分,得以出席家祭,然而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尚未通過,訃聞上的配偶在喪禮相關文件,都僅能以「撿殮人」身分處理,這一日,距離今年大法官釋憲已經過了204天。
酷兒盟的理事長潘世新(右)與胡勝翔(左)2年前辦婚宴,今年6月亦到新北中和市公所進行同性伴侶註記,然潘世新今年11月過世,2人的法定關係也自動失效。(翻攝胡勝翔臉書)

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

限時優惠每月$79
全站看到飽

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

已經是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