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05.12 08:00 臺北時間

【全文】百萬噸丟台中港邊 台菲掀煉鋼爐渣大戰

上百萬噸的爐石無法按計畫出口菲律賓,堆積在台中港碼頭。(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上百萬噸的爐石無法按計畫出口菲律賓,堆積在台中港碼頭。(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中鋼公司每天煉鋼產生的爐石,數量驚人,原本其子公司「中聯」與菲律賓政府談妥,要出口填海造島,沒想到2016年《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通過後,規定爐石、爐渣等再生產品若堆置農田、魚塭等處,即視為廢棄物,且加重罰款與刑責。台灣的新法條嚇到菲律賓政府,對方質疑,你們台灣人不敢堆置農田的東西,卻要賣給我們填海造島,難道就不會汙染海洋?任憑中聯公司說破嘴,菲律賓政府就是鐵了心毀約,先不說未來將打國際商務仲裁官司,光過去一年累積的上百萬噸爐石堆積在台中港邊,就讓人看了怵目驚心,一個《廢清法》修正,竟導致台菲爐石大戰,真是始料未及。
5月4日上午,記者前往台中港西碼頭「台中火力發電廠」後方,靠海的堤岸,有一道數百公尺長的米色高牆,若有人靠近,中鋼子公司中鋼保全人員立刻趨前盤問、驅趕閒雜人等,這道臨海的神祕高牆,引發許多人好奇,加上日夜有川流不息的大卡車進出,卻沒有施工跡象,更啟人疑竇。
上百萬噸的爐石無法按計畫出口菲律賓,堆積在台中港碼頭。(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汙染疑慮 菲國拒收

台中市環保局稽查人員告訴本刊記者:「高牆內是中鋼子公司『中聯股份有限公司』貯存轉爐石的地方,有百萬噸之多,會放置在港區,是因為這批爐石原本要出口到菲律賓填海造島,因故合約終止,現在只能堆在海邊,中鋼公司每天煉鋼,產生鉅量的爐石,都由子公司『中聯』處理,現在無法去化,只能不斷堆在海邊,令大家相當頭痛。」

何謂轉爐石?

一貫作業煉鋼製程中,鐵水於轉爐吹煉成鋼液時須再加入石灰石、白雲石等原料作為助熔劑,藉此去除鐵水中的雜質而形成鋼液,此過程所產生的副產品即為轉爐石。轉爐石經過粉碎、磁選、篩分等程序加工後成為級配粒料,國內外廣泛應用於道路鋪面、地盤改良、施工便道、填築材料、填海造陸等,另有少部分可作為土壤改良劑、石灰質肥料、廢水處理等用途。

一貫作業煉鋼過程會產生副產品「轉爐石」,經過處理可作再生粒料。
100萬噸的爐石是什麼概念?根據結構技師計算,以爐石比重,100萬噸體積約410萬立方公尺,若以101大樓占地8萬平方公尺計算,可以蓋11層樓,用載運量最大的9噸抓斗車,必須運載11萬餘車次才能清空;這只是一年多的產量,因為被台菲二國當皮球踢來踢去,才成為焦點,可怕的是數量持續增加,不知何時才能解決。
環保署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指出,爐石一出廠就是「副產品」,不是廢棄物,還可以製作成「再生粒料」,「中聯出口菲律賓填海的計畫受挫,得另外想辦法啊!不能老是堆在台中港,你瞧!才短短一年多就堆了百萬噸,如果問題不解決,就像一個人拚命吃東西,卻拉不出來,總有一天會出事!」
本刊調查,這百萬噸爐石已經成為台灣與菲律賓之間的燙手山芋,二國互踢皮球,幾乎爆發爐石大戰,中聯透過各種管道,希望菲律賓政府依合約吃下這批爐石,菲國政府卻提出種種疑慮,認為爐石有汙染海洋之顧慮,不願履約,其中的導火線是2016年底台灣立法院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新修正條文對「再生粒料」的種種限制,給了菲國政府終止合約的理由。
《廢清法》修正,讓菲律賓政府對中鋼爐石粒料產生疑慮,雙方大踢皮球。(東方IC)

廢清修法 提高罰責

這次《廢清法》修正案,被環保團體視為「30年來最大的勝利」,過去不管是煉鋼的氧化渣、還原渣、轉爐石、焚化爐底渣、石灰汙泥…,只要是經濟部認定的「再生粒料」,均可以回填作為道路級配,被認定為「產品」,而不是廢棄物,不管品質多差,是否含強酸強鹼或重金屬,不肖業者隨便亂倒,地方環保局根本沒輒。
而新法修訂為:「事業產出物,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論原有性質為何,為廢棄物: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已失市場經濟價值,且有棄置或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二、違法貯存或利用,有棄置或汙染環境之虞者。三、再利用產品未依本法規定使用,有棄置或汙染環境之虞者。」
黃胤鴒把大批未經處理的爐石亂倒在旗山圓潭水保區,造成汙染。
也就是說,這些原本被當成「產品」的再生粒料,若放在農田或魚塭即視同廢棄物,而且提高罰金跟刑責,最高可罰新台幣3000萬元。
修法通過時,環保團體歡欣鼓舞,卻沒想到,新法讓菲國政府產生疑慮。菲律賓官員表示,台灣人不准這些產品放在農地、魚塭,卻要我們填海造島!難道不會造成海洋汙染?
菲律賓政府的疑慮不是沒有道理,任憑中聯公司怎麼說破嘴,菲國政府就是拒絕接收這百萬噸的爐石,至今雙方還在磋商,中聯公司甚至不排除打國際仲裁,二國爐石大戰即將開打!
台中市環保局長白智榮認為再生粒料品質必須再提升,才能有效去化。(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農地挖坑 回填爐石

本刊調查,立法院會修《廢清法》,是因為四年前的「旗山汙染案」鬧得太大,引發環團與當地自救會強烈抗議。當年,有個高雄縣警局少年隊退休的五億探長、人稱南部「砂石教父」黃胤鴒,以每噸5元低價購買中聯30萬噸爐石,再另訂一紙合約,收取中聯公司每噸231元的「處理費」,但他沒有做好合法的去化,任意掩埋造成旗山圓潭農地汙染。
該處位於水利署「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源頭是阿公店水庫,越域引流到二仁溪,與高屏溪匯流,大批品質低劣的爐石回填巨坑,使得強鹼在地面下滲流,隨著灌溉水路,毀壞無數良田,汙染難以計量的地下水源。
5億探長黃胤鴒亂搞的「旗山汙染案」,導致環團抗議,政府修改《廢清法》。(翻攝畫面)
當地自救會指出,黃胤鴒買了未經處理的爐石,也收了處理費,應該要篩選、混拌、加工去鹼,使之成為可利用、賣得出去的「產品」;但黃胤鴒根本沒打算賣這批產品,他利用農委會林務局發包回填八八風災崩落土方的機會,以合法來掩護非法,在農地挖了20米深的大坑,回填含強鹼、重金屬的爐石。
旗山汙染案爆發之後,居民不斷陳情,到法院提告以及抗爭,但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始終認定是「產品」,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搞到最後,只有地政局依照《區域計畫法》裁罰6萬元,對於在這次交易中攫取暴利近6800萬元的黃胤鴒來說,根本不痛不癢,環團才會力推《廢清法》修正,將爐石視為廢棄物。
台中市府用自家焚化爐生產的底渣作為管溝工程級配,有效去化,年省8千萬元。(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加強控管 解決去化

對此,台中市環保局長白智榮一語道破,他說:「環團與立法院修法立意良好,方向正確,但還有二件事沒做到,第一,提升各類再生粒料的品質,讓使用單位沒有疑慮;第二,政府要負起責任,擔任媒合平台,而不是放任業者亂搞,只圖解決眼前問題。」
環保署一位官員表示,環保的「再利用產品」一定貴又不好用!以再生紙為例,價錢更高,且紙質粗、賣相差,但若要對環境友善,就得多多使用,再生粒料也是一樣,要工程單位接受,沒那麼簡單。
未經處理的爐石含有強鹼,有汙染水源農田之虞。
白智榮進一步解釋,焚化爐底渣經處理成資源化產品後,可使用於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等添加料,市府各項工程只要不牽涉到建築物結構強度,可作為低強度混凝土材料,或作為工業用地的回填料,都可以合法使用底渣再生粒料,市府加強管控品質,同時媒合工程單位使用,有效解決去化問題,同時每年幫工程單位至少省了8000多萬元購買砂石的錢。
台菲爐石大戰暴露了台灣推動「循環經濟」的弊端,就是「拚命吃、努力消化,卻拉不出來」的窘境,如果政府沒辦法在「去化」拿出一套妥善辦法,循環經濟只會淪為蔡政府的空頭支票,徒增笑柄。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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