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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10:30 臺北時間

【黃宗潔書評】藝術如何魅惑我們?──《形與色的故事》

【黃宗潔書評】藝術如何魅惑我們?──《形與色的故事》
藝術作品的魅力究竟何在?為何如同磁石一般,吸引那麼多的創作者以此為題?其中固然有些畫作因本身的神秘色彩引人想要一探究竟,但若預設每個畫家都將作品當成猜謎活動,挑戰觀者智商,倒也簡化了藝術的多元性…

黃宗潔書評〈藝術如何魅惑我們?──《形與色的故事》〉全文朗讀

《形與色的故事》,勞倫斯‧卜洛克編,易萃雯譯,臉譜出版
如果說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號召十餘位知名作家以愛德華.霍普(Edward Hopper)的畫作進行發想的《光與暗的故事》,有如一場文學虛擬競賽的「指定曲」,那麼《形與色的故事》就是「自選曲」。這一次,作家們自行選擇他們「有畫/話可說」的作品,除了讀者熟悉的梵谷(Vincent van Gogh)、高更(Paul Gauguin)、雷諾瓦(Auguste Renoir)、歐姬芙(Georgia O’Keeffe)等畫家以外;空間、時間與藝術類型的跨度則更廣泛,諸如葛飾北齋的浮世繪、拉斯科洞窟(Grotte de Lascaux)壁畫、羅丹(Auguste Rodin)的〈沉思者〉與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 Buonarroti)的〈大衛像〉都涵蓋其中。透過光與暗、形與色這幾個元素,卜洛克與受邀的小說家們,以宛如紙上博物館的形式,展現出藝術與文學之間豐沛的對話能量。
不過,做為類似「續集」的存在,《形與色的故事》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光與暗的故事》珠玉在前的壓力。前作《光與暗》可說是認識愛德華.霍普的另類旁註,霍普以其畫作的特殊調性,讓他成為少數幾乎所有作品都可啟發文學想像的藝術家,畢竟畫中的人物和空間都太「有戲」了。如同奧莉維亞.萊恩(Olivia Laing)《藝術的孤獨》中對霍普精闢的分析,他畫作中的都會場景「複製了一種寂寞的中心經驗:人與人之間的隔閡,中間隔了座牆或困住的感受,混合著一種近乎無法忍受的赤裸感受」。(p.26)
文學藝術彼此「跨界」所能打開的視野
也就是說,就算從來不曾認識霍普這位藝術家,他的作品本身也具有那樣的吸力,將觀者拉進畫作的世界裡,他召喚的是當代都會生活的共通感受。這是何以卜洛克會在《形與色的故事》序言中坦承,他其實找不到另一位畫家取代霍普,來做為第二次的小說「指定曲」。那麼,重新複製一次「看圖說故事」的小說集體創作行動,會否成為多此一舉的徒勞呢?事實不然。完全自由命題的選擇模式,或許反而更能讓我們看出藝術和文學這兩種看似迥異的創作形式,如何隱含著相互穿透與啟發的潛力,以及藝術打動人心的多元可能。文學藝術彼此「跨界」所能打開的視野,觀諸文學史上眾多與畫作相關的創作,就可見一斑。
事實上,以繪畫作為小說的核心要素,在文學作品中向來並不罕見,台灣讀者較熟悉的例子相信至少就包括安東尼.馬拉(Anthony Marra)《我們一無所有》,描述史達林時代一位肖像畫家奉命銷毀照片與畫作中「叛國賊」和異議份子的臉孔,在塗銷了親弟弟的臉之後,他卻開始偷偷把弟弟的肖像加入每一個他所刪修的作品之中;村上春樹《刺殺騎士團長》的主角,同樣是位肖像畫家,接下神秘鄰居繪製肖像的委託後,因此發現了一幅名為〈刺殺騎士團長〉的畫作……;奧罕.帕慕克(Orhan Pamuk)的《我的名字叫紅》更是許多讀者心中的經典,以一名細密畫家遭到謀殺的故事,細筆勾勒出整個十六世紀鄂圖曼帝國的宗教、政治、藝術、文化之交錯圖景。
左起:《畫布下的樂園》(原田舞葉著,劉子倩譯,時報),《畫布後的故事》(原田舞葉著,劉子倩譯,野人),《膽小別看畫》(中野京子著,俞隽譯,時報)
而上述例子,不過是藝術與文學跨域結合之冰山一角,若將眼光轉移至大眾文學或影視作品的範疇,以名畫當成創作題材的案例更可說俯拾即是:無論是丹.布朗(Dan Brown)暢銷全球的《達文西密碼》,試圖以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作品揭開聖杯之謎;或是原田舞葉《畫布下的樂園》裡對亨利.盧梭(Henri Rousseau)的〈夢〉之鑑定、《畫布後的故事》則以四個女性的口吻分別說出馬諦斯(Henri Matisse)、竇加(Edgar Degas)、塞尚(Paul Cézanne)、莫內(Oscar-Claude Monet)的故事;卜洛克自己的「雅賊」系列,也曾以《畫風像蒙德里安的賊》一書,寫了一個為了救出被綁架的貓,必須以蒙德里安(Piet Cornelies Mondrian)的畫為贖金的故事;就連《名偵探柯南》,都曾經以《業火的向日葵》將梵谷的畫作置入動畫版的創作中。
這不免讓人好奇,藝術作品的魅力究竟何在?為何如同磁石一般,吸引那麼多的創作者以此為題?其中固然有些畫作因本身的神秘色彩引人想要一探究竟,例如彼得.格林那威(Peter Greenaway)的電影《夜巡林布蘭》,就是以傳說中林布蘭(Rembrandt van Rijn)設下了重重謎團與線索的〈夜巡〉為主題。但若預設每個畫家都將作品當成猜謎活動,挑戰觀者智商,倒也簡化了藝術的多元性──儘管寓意畫確實曾以智力遊戲的形式風行於十六世紀,但畢竟不是所有作品都以設謎為目的。
解讀藝術作品似乎本質上就具有某種推理與想像的成分
不過無可否認的是,無論是畫家有意為之的隱匿密碼,或是作品本身因時空距離造成的曖昧難解,解讀藝術作品似乎在本質上就無可避免地具有某種推理與想像的成分。如同阿爾維托.曼古埃爾(Alberto Manguel)在《意象地圖》一書中所形容的:
一件藝術作品的影像存在介於不同的觀感之間:介於畫者所想像,與畫者將之畫在板上的形象之間;介於我們的敘述與畫者同時代者的敘述;介於我們的記憶與所學之間;介乎一個群居社會慣用的共同語彙與祖先留傳、個人的象徵符號組成的深層語彙之間。我們如果有意讀一幅畫,它似乎會陷入一個誤解的深淵,要不然就是落入一個布滿多種不確定解讀的大洞。(p.18)
中野京子精彩的藝評《膽小別看畫》,就曾以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的〈老實人納斯塔基奧的故事〉為例,說明這套由佛羅倫斯富翁普奇(Pucci)訂購,作為兒子新婚裝飾的組畫,若以現在的眼光看來,恐怕覺得畫面詭異題材獵奇──畫作描述松林中一名裸體女子被白馬騎士派出的獵犬咬住臀部、內臟拖出,遭到詛咒的兩人如是循環彼此的命運,納斯塔基奧知道後,邀請眾人到松林赴宴,兩人果然雙雙闖入現場造成混亂──但這個取材自薄伽丘《十日談》當中的故事,不僅對當時的人來說並不難解,也確實意味著對新婚夫婦的祝福。因為女子與騎士的詛咒,乃是來自於女子拒絕了騎士的愛,騎士自殺後,他們只好不斷循環逃跑與追逐的戲碼,每到週五,騎士就能追上女子,用自殺的那把短劍殺死女子。納斯塔基奧當時正為情所苦,把心中的女神帶到松林讓她目睹這一幕之後,第四幅組畫正是兩人成功舉辦婚禮的場景。雖然主角感覺和「老實人」的形象實在不很符合,但書中所舉出的各個案例,在在提醒我們有關畫作意涵的眾說紛紜背後,具有因時空隔閡和主客觀因素所造成的多重解讀可能。
藝術所觸動的直觀感受,構成我們生命經驗的一部分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布滿不確定解讀的大洞」,或許也正是小說的起點。詹姆斯.艾爾金斯(James Elkins)曾在《繪畫與眼淚》這本書中舉過一個有趣的例子:有一位小說家萊特寫信分享他被一幅畫感動的過程,那幅畫是梵谷的〈橄欖樹〉。他持續去欣賞原畫長達十五年之久,始終不了解為何這個作品對自己別具特殊的吸引力。最後,他以自己熟悉的辦法──寫小說解開了這個謎團,讓小說中的角色代替自己尋找答案,從而發現,那幅畫的奇妙感來自於畫中呈現時間的方式並不一致,導致那個背景其實是個不可能出現的時刻。(p.188-189)
某意義上來說,這則故事也讓我們因此理解,何以卜洛克對大衛.摩瑞爾(David Morrell)提出邀約後,對方會回信表示「其實三十年前就已經把故事寫好了」;而卜洛克自己雖未能照原訂計畫以拉斐爾.索耶(Raphael Soyer)的〈辦公室女孩〉完成小說,但最後收錄於書中的〈尋找大衛〉,創作的契機亦是來自於大衛像的原作觸發他對少年時所看到的仿製品之回憶。藝術所觸動的那些直觀的感受,構成我們生命經驗的一部分,「影像產生了故事,從故事又產生了影像」(《意象地圖》,p.13)於是,藝術與文學宛如流動的河,河中倒映的光影形色,都將匯入故事之海。
臉譜出版《形與色的故事》〈After Georgia O’Keeffe’s Flower, copyright ©2017 Gail Levin〉
因此,《形與色的故事》實具有多種閱讀的方法。由於這些作者與其選擇的畫作沒有任何範圍可言,你可將其視為博物館的不同房間,任選一間踏入,享受故事本身帶來的樂趣之餘,它也會是一場隨機的藝術史之旅。儘管十多位作家的選擇,無法構成統計上有意義的數據,但它們仍然如同一個個謎題,提示出藝術所召喚我們、魅惑我們的核心本質之所在,帶領我們找到「有意義的發現」(借用傑佛瑞.迪佛﹝Jeffery Deaver﹞的小說篇名)。
在這些故事當中,有些作品選擇直接帶領我們進入畫作的風景,例如迪佛〈有意義的發現〉就透過一對考古學者參與拉斯科洞穴壁畫會議、並且試圖找出尚未被發現的洞穴壁畫之過程,讓讀者彷彿身歷其境地感受到洞穴壁畫背後所展現的,遠古人類文明發展高度所帶來的震撼;有些作品以畫家和畫作進行延伸,如李.查德(Lee Child)透過雷諾瓦作品帶我們一窺藝術市場的複雜與陷阱、蓋兒.李文(Gail Levin)以訪談歐姬芙的形式,宛如進行了一場藝術家與藝評家的對決;當然,也有些作家乃是將畫作當成觸發想像的起點,吉兒.卜洛克(Jill D. Block)的〈安全守則〉就是其中代表,小說靈感來自亞特.弗拉姆(Art Frahm)〈記得那所有的安全守則〉,但這則精彩的故事是以陪審團甄選的過程,帶出主角一段遙遠的記憶,和原畫之間比較接近聯想的關係,而非針對畫作主角量身訂作情境故事。但無論哪一種做法,這些故事都同樣提供了藝術與文學間的雙向通道,它們是一座座魔衣櫥,等待讀者通往神秘的納尼亞。
讀者可以任意排列組合,選擇進入故事的不同方式
《光與暗的故事》,勞倫斯‧卜洛克編,易萃雯譯,臉譜出版
另一方面,若你之前未曾接觸《光與暗的故事》,亦不妨將其與《形與色的故事》對讀,將作家在兩部作品中的「指定曲」和「自選曲」並置,或能產生另一番樂趣。如此一來,不只可以更清楚看出每位作者關懷的主題和風格的展現,有時甚至也可隱約看到潛藏在畫作內裡,召喚他們的訊息線索,也就是說,它可以是一場另類的文學藝術解謎之旅。比方卜洛克未能完成的〈辦公室女孩〉,和他在《形與色》當中所選擇的霍普那幅〈自動販賣店〉裡帶著帽子的女士,是否有著某種似曾相識的氣質?克莉絲.內斯考特(Kris Nelscott)在《光與暗》中以〈靜物一九三一〉帶出種族隔離與對黑人濫用私刑的一段美國歷史,到了《形與色》,她則將關懷視野移向七零年代的抗議行動。又或者喬納森.山德樂弗(Jonathan Santlofer)在兩部作品中同樣展現出的,不容小覷的女性力量……。
換言之,這是一場邀請。讀者可以任意排列組合,選擇進入故事的不同方式;就算拋開畫作與背後的藝術脈絡,純粹感受每個故事帶來的懸疑氛圍,也仍然可以享受一段愉悅的閱讀經驗。但或許,我們也可將兩本書前所附的〈鱈魚角之晨〉與〈辦公室女孩〉視為起點,尋找原作中的多重線索,感受其中「強烈且讓人無法抗拒」的暗示(《光與暗的故事》,p.10),然後,開始說一則屬於我們自己的,結合光影與色彩的故事。

本文作者─黃宗潔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系學士、國文學系碩、博士。長期關心動物議題,喜歡讀字甚過寫字的雜食性閱讀動物。著有《生命倫理的建構》《當代台灣文學的家族書寫──以認同為中心的探討》《牠鄉何處?城市‧動物與文學》。現任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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