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07.27 15:59 臺北時間

狠父虐死女兒假釋又性侵女童 2罪刑期打折惹怒網友

高等法院減判邱姓男子10年徒刑,可上訴。
高等法院減判邱姓男子10年徒刑,可上訴。
13年前邱姓男子因毆打自己年僅4歲的女兒致死,依傷害致死罪判12年有期徒刑,出獄後假釋期間竟又2度性侵友人11歲女兒,一審判14年,但上訴高院後,邱坦承全部罪刑,高等法院酌減判他10年徒刑,可上訴。
只是,邱男上訴後全部認罪,高等法院指出造成女童的傷害具不可回復性,卻因邱男認罪,竟酌減改判兩罪各7年8月徒刑,合併執行10年徒刑。犯下2罪,刑期竟還能打折,消息傳出後引發網友不滿。
有網友不滿回覆,「夜市店員說,1件85塊,你買2件,算你100元,通常可以刺激買氣,讓客人多買1件,現在所謂的合併執行如果也是這種概念,不就是鼓勵犯人殺了一個人之後,多殺一個會打折。那所謂的一罪一罰是怎樣?說爽的。一罪一罰,再來合併打折。」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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