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08.07 18:23 臺北時間

【爽警兼差】公務員請長病假逾千人 國庫每年支出1.7億元

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在外兼職的警員盧膺中任職於保一總隊。
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在外兼職的警員盧膺中任職於保一總隊。
銓敘部統計全國約有1,000名公務員申請可領全薪的「延長病假」,但其中卻有人請假後違法兼職,去年全國7萬警察大軍中就有12人因違反規定兼職,遭移付公懲會。一名保一總隊警員盧膺中利用請長期病假的名義,竟加盟知名連鎖早午餐店當老闆,不但不用回警隊上班,9個月坐領近60萬元乾薪,還能作生意賺錢,過著爽警生活
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但盧警一方面請病假不上班,照領薪水,另一方面又開店營業當老闆賺錢,兩頭賺的作法引起其他警界同仁不滿。
但為何他卻在該上班的日子,出現在店面打理內外?本刊接獲爆料,原來他是以生病須長期休養為名,向警隊申請「延長病假」,但卻私自在外兼職開早午餐店,已經明顯違法。
其實盧膺中可以爽領乾薪還去兼差,主要是因為《公務員請假規則》出現漏洞。現行規定公務員每年除有28天全薪病假,若罹患重病,還可每兩年請最多一年的全薪「延長病假」,但卻未對「重病」加以定義,只要拿出公立醫院診斷證明、主管核可就能申請,以致有人鑽漏洞請假。據銓敘部統計每年約有1,000名公務員申請延長病假,平均請假日數約107天,國庫每年仍得支薪高達1.7億餘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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