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08.08 11:42 臺北時間

【史上最冤】遭誣陷15年黑牢 蘇炳坤無罪

傢俱工廠老闆蘇炳坤32年前遭前員工誣指涉搶銀樓而被判刑15年,今獲改判無罪,他說這是最好的父親節禮物。
傢俱工廠老闆蘇炳坤32年前遭前員工誣指涉搶銀樓而被判刑15年,今獲改判無罪,他說這是最好的父親節禮物。
傢俱工廠老闆蘇炳坤32年前遭昔日員工誣指涉搶銀樓,在無其他積極事證下,僅靠刑求被告所得自白,就判蘇炳坤15年定讞,2000年陳水扁就任總統,對蘇炳坤特赦,免除他牢獄之災,要讓這宗冤案解套,但蘇炳坤認為,無罪才是真正清白,他聲請再審,高院合議庭認定蘇炳坤遭鐵棍夾雙腿、灌水、腳踢腰部等刑求方式逼供成招,今天8月8日父親節,蘇炳坤獲高院改判無罪,他說:「這是最好的父親節禮物」。
高院法官林孟皇(左起)、庭長周盈文與陪席法官簡志龍改判蘇炳坤無罪。
合議庭指出,犯罪偵查人員可以大膽假設,但應小心求證,任何與假說矛盾的資訊都應仔細檢視;尤其忌諱依賴直覺與成見,輕率地將自己的有限經驗,作為犯罪追訴的金科玉律,甚至為追求績效,動輒扭曲事實真相、尋找替罪羔羊式的「破案」「結案」。
判決指出,法官則必須自知人類的認知能力有限,保持必要的謙遜,才能減少誤判發生的機率;更應冷靜地不將有罪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等同於「真相」,以致阻斷了蒙冤者平反之路,畢竟刑事司法本以落實正當法律程序、查明事實真相、滿足被害人與公眾的合理要求,為其主要任務;司法工作者唯有秉持同理心,「誠實面對案件、面對當事人」,正義才能伸張,被害人傷痛才能弭平。
蘇炳坤再審案,高院特地例開放媒體拍攝,蘇炳坤獲判無罪說,含冤多年,很感謝家人。
1986年新竹金瑞珍銀樓遭搶,主嫌郭中雄落網後,向警方咬出昔日的老闆蘇炳坤是共犯,蘇炳坤在家中遭逮捕後收押,原本新竹地院判他無罪,但上訴到高院及最高法院後,法官採信郭中雄的指控,加上被害人曾說搶匪有2人,在無其他事證下,蘇炳坤竟因此判15年徒刑定讞。
蘇炳坤自認沒有犯案,但卻被判15年,因此逃亡,他4度聲請再審,檢察總長也提過4次非常上訴,但都落敗,新竹的檢警也都認為,全案疑點重重,因此蘇炳坤長達11年在家逃亡,都未被逮補,直到1997年,蘇炳坤逃亡的第11年,他到桃園林口看病,遭警方逮捕入獄,1999年10月,蘇炳坤已入獄2年多,因眼疾而保外就醫。
2000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當時的法務部政次謝文定代表總統陳水扁和法務部長陳定南,把特赦令親手交給蘇炳坤,當時,蘇炳坤接過特赦證明書的剎那,忍不淚流滿面,但蘇炳坤認為,特赦只是讓他不必再入獄,還是曾被判有罪的人,因此在冤獄平反協會等單位協助下聲請再審,去年獲高院裁准,今改判無罪。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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