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09.10 18:34 臺北時間

【衰小職員揹30罪】有冤無處喊 被害人多成詐欺幫助犯

任職港區企業社的阿銘(左)、小迪(中)和友人,是無端捲入幫助詐欺的受害者。
任職港區企業社的阿銘(左)、小迪(中)和友人,是無端捲入幫助詐欺的受害者。
針對因司法可能誤判,而造成小迪、阿銘所遭遇的冤案,力挺司法改革的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曾表示,有些人應徵工作時提供帳戶給他人,卻被詐騙集團拿去詐財,基本上算是被害者,這類案件以幫助詐欺犯被判有罪的比例很高,直到這幾年有不少法界人士公開呼籲,才有慢慢好轉的跡象。
林孟皇認為,司法人員不見得比一般民眾高明,很多人欠缺經驗,才會造就許多錯假情況發生,損及人民的權益。
小迪等人到各大電信門市幫船員跑腿代辦易付卡,來到各大電信門市辦理,卻被誣指是詐騙集團成員。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胡博硯也指出,執法人員查緝詐騙,不能為了績效就胡亂執行。他舉例,不能因為有人洗錢,就禁止金融機構營業,這種作法不僅矯枉過正,還會導致冤案叢生,讓人對司法失去基本信心。
東吳大學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博硯指出,檢警應想出釜底抽薪之法杜絕詐欺,而非矯枉過正造成冤案。
胡博硯說,檢警該做的是釜底抽薪,破解詐騙機房,徹底斷除詐騙集團的金流,而不是只抓車手或無辜遭捲入的民眾交差,這樣對遏止詐騙並無幫助。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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