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09.14 08:00 臺北時間

【全文】離譜! 桃檢疏失竊盜重犯逍遙七年

酒過三巡後,何男持刀揚言傷害同居女友小芬。(讀者提供)
酒過三巡後,何男持刀揚言傷害同居女友小芬。(讀者提供)
7年前警方偵破一起7人竊盜集團,逮捕6名嫌犯,唯一的漏網之魚何姓男子,因在破案前夕酒駕出車禍,住進加護病房,逃過被抓的命運。此案後來移送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起訴6人,並註明將對何男「另行偵辦」,最後6人都遭判刑,也已全部刑滿出獄。
何男因車禍躲過起訴,逍遙法外多年還不知悔改,竟加入詐騙集團,直到今年9月初對同居女友家暴,女友報案,警方才查出他背負十多起竊盜案,也意外讓桃檢「忘了另行偵辦」的疏失曝光。
9月3日凌晨,小芬(化名)帶著5個月大的兒子到新北市新莊警分局福營派出所報案,指控何姓同居男友涉嫌家暴、妨害自由,並申請保護令。警方調查後意外發現,何男曾是竊盜集團成員,7年前犯下多起大案,但奇怪的是,其他集團成員都遭判刑,也都已刑滿出獄,唯獨何男始終逍遙法外。

酒駕車禍 成漏網之魚

小芬也向警方舉報,何姓男友涉嫌吸毒,他的包包裡有安非他命吸食器,家裡還有許多別人的存摺、提款卡,懷疑何男加入詐騙集團。由於小芬提供不少證據,是重要證人,警方相當重視,立即請社會局安置小芬母子。
誇張的是,何姓男子懷疑小芬離家後,帶著2人的兒子躲到前夫家,一方面傳簡訊要求小芬將帶走的存摺、提款卡還給他,另一方面還夥同詐騙集團成員到小芬前夫家附近徘徊。小芬聽到消息,立刻報警,目前警方已加強巡邏,並對何男展開調查。
酒過三巡後,何男持刀揚言傷害同居女友小芬。(讀者提供)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何姓男子之所以逃過被逮的命運,是因2011年警方破案前夕,何男因酒駕出了嚴重車禍,住進加護病房治療。由於何男當時意識不清,無法接受偵訊,加上警方趕著將案子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所以讓他成了漏網之魚。
本刊查閱桃園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資料,發現桃園地檢署當年根據竊盜集團成員的供詞、通聯記錄、被害人筆錄、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將全案調查得十分清楚,該集團半年內共犯下34件竊盜案,其中何姓男子參與13件,他負責與主嫌進入屋內行竊、提供車輛接應、銷贓等工作。

桃檢疏失 未分案偵辦

全案七名被告中,陳姓主嫌最後遭判刑6年半,曾姓共犯遭判4年半、謝姓共犯4年2個月,至於負責把風的黃姓、吳姓、陳姓共犯則分別判處2年8個月到7個月不等的徒刑,唯獨何姓男子在判決書中被註記為「由桃園地檢署另行偵辦中」。若依照其他被告的刑度,何男至少應被判刑4年以上,但事實上他卻完全沒有因此案被約談,始終逍遙法外。
桃園地檢署(圖)七年前偵辦連續竊盜案,卻讓何姓嫌犯成了漏網之魚。
一位不願具名的主任檢察官說:「應是案件太多,檢察官或書記官因疏忽或調動忘了交接,或執行科歸檔前忘了分案,或分案後有其他原因無法偵辦,才會這樣。但只要有人告發,桃檢一定會立刻補分案重新偵辦。」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何姓男子當年車禍受傷康復出院回家後,一直在等檢警上門,但始終沒等到。後來他因為涉及另一起押人討債案,被新北地檢署傳喚,他擔心自己會遭到重判,最後選擇逃亡不出庭,變成通緝犯。
直到去年底,何姓男子被新北市警方臨檢時發現他的通緝身分,將他逮捕,當時跟何男交往2年的小芬,接到男友通知要她幫忙籌錢辦理交保,才知道男友有前科,但完全不知道他另外還犯下多起重大竊盜案。

多次動粗 錄男友惡行

今年1月底,何姓男子押人討債案宣判,法官考量何男只有10年前因逃兵遭判刑10個月的記錄,而且他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加上女友小芬當時懷孕7個月,需要何男照顧,最後只輕判他5個月,可易科罰金,不用坐牢。
至於何姓男子7年前在桃園犯下的10多件竊盜案,因未遭起訴、判刑,而是被註記「另行偵辦」,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就算查到,也無法依此重判。
靠女友懷孕躲過牢獄之災的何姓男子,雖然在法庭上表現懺悔之意,但在家裡卻常對小芬言語霸凌,甚至動粗。今年3月底,小芬生下兒子後,何男變本加厲,好幾次酒後持刀恐嚇,小芬忍無可忍,拍下男友的惡行,並在9月初逃離住處,向警方報案,也讓這條竊盜集團「漏網之魚」逍遙法外的內幕曝光。
7年前躲過被逮命運的何男,疑似加入詐騙集團,住處有許多別人的提款卡、存摺。(讀者提供)
小芬告訴本刊:「3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何先生,當時他彬彬有禮,對我很好,根本不像壞人。後來我們交往、同居,我懷了他的孩子,他開始慢慢現出原形。」小芬說:「何先生沒有正當職業,卻經常到超商領包裹,裡面裝的都是別人的銀行存摺跟提款卡,我知道他加入詐騙集團,勸他為了兒子別作姦犯科,他不但不聽,還痛罵我。」
不僅如此,小芬還透露,何姓男子常帶朋友到家裡「疑似吸毒」,她苦勸何男千萬別碰毒品,但何男總是否認吸毒,還嫌她多管閒事。今年9月2日,小芬發現何男的包包裝有安非他命吸食器,2人為此大吵一架。隔天凌晨,小芬趁何男出門找朋友,決定帶著兒子逃離住處,向警方報案。

無家可歸 庇護所額滿

由於小芬指控同居男友家暴、妨害自由,警方依規定通知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介入處理,但因報案當時是凌晨,社工先將小芬母子安置在一間旅館。第二天小芬與社工聯繫,詢問何時能入住庇護中心,不料社工卻答覆:「目前庇護中心全滿,只能讓你們暫時住旅館,但最多也只能住3、4天。」
小芬離家後,男友曾傳訊恐嚇,要她歸還犯罪證據。(讀者提供)
9月5日上午,本刊到小芬下榻的旅館採訪,她的房間異常狹小,只放得下一張單人床,兒子的尿布、奶粉、奶瓶勉強塞在一角。小芬告訴本刊:「因兒子哭鬧,影響其他房客,昨晚只好把他帶到朋友家裡安置,剛剛社會局來電,說我只能在旅館住到今天。」
20180912inv003
小芬哽咽地說:「3年前我跟何先生交往,家人反對,我因此跟爸媽鬧翻,很久沒聯繫。現在出事了,第一、我沒臉回去見他們,第二、也怕何先生去騷擾他們。目前我的身上還有一點積蓄,只希望社會局再寬限幾天,我一定會盡快去租房子,讓我跟兒子有個安全的棲身之所。」

回應

桃園地檢署:確實漏未分案,將徹查責任

針對何姓男子7年來逍遙法外一事,桃園地檢署表示,初步清查後,發現當年的確漏未分案,但因時間久遠,而且承辦檢察官早已經調走,真正原因還要深入了解。為了亡羊補牢,目前已重分「偵」字案,偵辦何男涉及的十多起竊盜案,未來將依法傳喚何男、其他共犯到案,追究何男的刑事責任。此外,桃檢也已另分「調」字案,調查當初何男漏未分案,是否涉及行政疏失。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4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