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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番外篇二】自詡折衷式女性主義 推廣男女平權

陳佩琪說:「台灣法律對女性是平等的,但實務上對女性還是很多不公平的地方。」
陳佩琪說:「台灣法律對女性是平等的,但實務上對女性還是很多不公平的地方。」
問陳佩琪為何選小兒科?她說:「我們那年代首選就4大科(內、外、婦、兒)啦,成績比較沒法走4大科的,或女生要走4大科要先在外面流浪2年,台大醫院才會接受,那時的性別階級就是這樣子。所以我當市長夫人之後,一直很想推廣性別平等,不過很不容易啊,台灣法律對女性是平等的,但實務上對女性還是很多不公平的地方。」
陳佩琪的父親是國小老師,母親結婚前在行政機關做過文書,19歲結婚後就離職,成為家庭主婦。「這在那時候是很common(尋常的、普遍的)的事,很多人都覺得男主外、女主內,就是『相夫教子』嘛,我對相夫教子這句話是很感冒的。但說實在,相夫教子是一種傳統觀念,雖然台灣在法律規定上男女平等,但真的能夠做到的夫妻或家庭真的是不多。像我本身的次專科是走新生兒學,我常遇到新生兒出生不被父母親喜歡,看了都快哭了,為什麼?因為生到查某耶!雖然法律已規定孩子姓氏可由父母雙方約定,但我做醫師這麼久,有誰約定到母親姓氏?寥寥無幾啦,除非雙胞胎。」
她在家中4個孩子裡排行老么,父母對每個孩子的教養十分開明,從來不會重男輕女。「我的父母親教養我,也沒說女生就少吃一碗飯或怎樣,對我跟哥哥的教養都一樣。但為何嫁出去的時候,我就變成不是你們家的人了?為什麼我就不能陪你們了呢?」
又說:「我真正開始感受到男女生有不一樣的待遇,想也知道,是結婚以後才會知道。tradition(傳統)就是這樣啊,你沒有辦法去對抗傳統。我常覺得我如果是這麼摩登的女性,雖然我嘴巴可以講到一些男女平等的話,但我卻是一個腦袋瓜很遵從傳統的人。不是說我公婆特別保守,上一代就是這個樣子啊,媳婦嫁來就是我們家的人了。」
所以思想上妳很女性主義,落在現實,卻有不得不屈服的地方?「對,但我會compromise(折衷),覺得說我願意妥協,有些理論需要慢慢漸進,不是一蹴可幾,但這觀念需要有人宣導,或許到了下一代,價值觀就比較容易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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