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10.12 12:54 臺北時間

公民告贏政府 法院判荷蘭政府加快減少碳排放

荷蘭上訴法院作出判決,要求荷蘭政府應加緊減少碳排作為,激勵其他國家公民團體對抗氣候變遷的決心。圖為Urgenda負責人Marjan Minnesma (左)在法院內與法官合影。(圖取自URGENDA官網)
荷蘭上訴法院作出判決,要求荷蘭政府應加緊減少碳排作為,激勵其他國家公民團體對抗氣候變遷的決心。圖為Urgenda負責人Marjan Minnesma (左)在法院內與法官合影。(圖取自URGENDA官網)
本月8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於韓國仁川發布「Global Warming of 1.5℃」報告,其中指出未來在2030年至2052年間,全球溫度將再升溫0.5度,比工業革命前再多出1.5度,氣候影響將可能更劇烈,強烈呼籲各國要減少碳排放。
在IPCC報告發布的隔天(9日),荷蘭上訴法院也釋出他們將維持2015年海牙地區法院對荷蘭政府做出的應加速減少碳排的這項氣候變遷訴訟的裁決,要求荷蘭政府在與1990年相比之下,減碳目標需達到25%,以維護荷蘭公民的生命與家庭生活。
一貫給人環保印象的荷蘭,其政府曾於2009年提出2020年將減少30%的碳排放,但2010年自由民主黨(VVD)上台後,減碳目標卻未達標,甚至砍半。2012年荷蘭環保組織Urgenda基金會及一群荷蘭公民不滿,認為荷蘭政府一邊口頭認同IPCC建議的減碳目標25%~40%,也預設最低減碳目標為25%,但實際卻僅提出16%的國家目標。
他們認為荷蘭政府有注意義務(duty of care),明知氣候變遷的嚴重性及急迫性,未來受影響的風險極高,但卻無積極作為,未盡保護公民責任,使得公民在生存上的人權受損,職責疏失屬違法行為。他們以此做為訴訟依據,並透過公民請願(crowd pleading)的方式,號召到800多位公民起訴人(co-plaintiffs),向荷蘭政府提出告訴。
法院要求荷蘭政府在2020年前要達到減少25%的碳排,以保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場外獲悉判決結果一片歡欣鼓舞。(圖取自URGENDA官網)
2015年海牙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要求荷蘭政府在2020年前應該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從原訂的14%~17%,提高至25%。此舉成為全球第一例法院要求政府修正減碳目標,也是荷蘭法院上一項歷史性的裁決。
但荷蘭政府不滿法院裁決提出上訴,認為環境政策應由政依政治及各種考量作決定而非法院裁決,上訴法院於本月9日裁決,決定維持2015年所做出的判決,荷蘭政府應該履行其保護公民之義務,並達到減碳目標。
根據英國衛報報導,Urgenda負責人Marjan Minnesma呼籲荷蘭政府應全力應對氣候變遷,而非採取法律行動。荷蘭是一個低漥國家,IPCC報告也特別強調各界應緊急減少碳排,否則在最壞的情況下,本世紀末海平面將可能上升2.5至3公尺。
荷蘭綠黨領袖Jesse Klaver稱海牙法院此項判決為「歷史性新聞」,他表示,有了這項判決作為前例,各國政府不能不再履行承諾,並有義務保護他們的人民免於受氣候變遷的影響與傷害。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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