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10.23 09:18 臺北時間

【普悠瑪翻覆】超速釀18死50萬交保 駕駛一度拒律師辯護

普悠瑪駕駛尤振仲因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宜蘭地院裁定以50萬元交保。
普悠瑪駕駛尤振仲因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宜蘭地院裁定以50萬元交保。
普悠瑪號因車速過快,在過彎進宜蘭新馬車站時翻覆,造成18人不幸罹難、187人受傷,駕駛尤振仲因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遭宜蘭地檢署以串證及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院漏夜開庭審理,院方在今晨5時許,裁定尤姓駕駛以50萬元交保。
尤姓駕駛在今(23日)早上6點多,湊齊保證金後,由律師及友人推著輪椅攙扶上車,離去時,對案情未表示意見,尤嫌車輛先停靠便利商店,隨後才驅車前往聖母醫院持續觀察治療。
尤振仲家屬原本委任律師在今晨1時許到法院,但尤男要求不須委任律師,拒絕在委任狀上簽名,不過,律師後來又帶委任狀,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尤嫌後來才答應委任律師,律師才步入法庭內開庭。
庭訊至清晨近5點才結束,律師已在庭外等候院方評議結果,法院在清晨5時20分裁定將尤姓司機以50萬元交保,檢方尚未對外說明是否抗告。
宜蘭地檢署昨晚召開記者會說明案情,檢方表示,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在車速過快,確定車速超過時速100公里,至於ATP自動防護系統被關閉而釀禍的過程,檢方仍在釐清細節。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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