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18.12.03 16:48 臺北時間

立委立的法自己打臉 徵助理薪資卻隻字未提

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於11月30日上路,卻發現有立委徵才未標明薪資。
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於11月30日上路,卻發現有立委徵才未標明薪資。
《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新制於上月底正式上路,現雇主招聘員工時,若薪資未達4萬,必須要公開薪資範圍,不能只標示「薪資面議」。然而卻有幾位立法委員被發現,張貼在立法院公告欄的徵才啟事,還是用面議,甚至只寫徵才條件,完全沒提薪資。對此,立委澄清是新法剛實施還來不及撤下舊資訊,之後會再修正。
11月30日就業服務法修正案上路,規定月薪不滿4萬時,雇主要明定薪資,不得公開揭示「面議」。根據《TVBS》報導,立法院公告欄張貼了數張徵才公告,例如: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辦公室徵全職行政助理一名,在上面寫了7項徵才條件,要大學畢英文佳、假日需隨行、要會活動聯繫、媒體連繫、社群媒體經營(臉書)、PPT製作、直播器材操作,薪資部分卻隻字未提。民進黨立委呂孫綾,同樣也只寫下徵才條件,沒提到待遇。
報導稱,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澄清說,因為目前辦公室已經沒有在徵人,如果有的話,這部份我們會按照相關法律做辦理。民進黨立委呂孫綾則回應,這個徵才條件已經是上半年的事情,隨著就業服務法三讀和施行,我們一定會和法令作適當修正。
但也有立委喊面議站得住腳,因為徵才薪水就是4萬起跳。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說,法案助理本來是高壓工作,要做預算案、法律案,還要犧牲很多消化時間,所以提供4萬以上薪資,用面議很正常。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