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12.27 15:50 臺北時間

【回家路變懸崖】士院拆違建強阻採訪 監察院出手要司法院回應

8月時,士院找來重型機具及工人準備拆除部分違建。
8月時,士院找來重型機具及工人準備拆除部分違建。
本刊日前踢爆位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一處透天厝李姓屋主,疑遭人以偷天換日手法,將房屋周圍法定空地及唯一的1條2.5米寬的聯外水泥道路,以冒名方式辦理法定空地分割,導致房子對外接通路徑,居然是一處8米高的懸崖,其中疑涉人謀不臧。
由於該屋一小部份屬於違建,官司兩造鬥法,本刊今年8月間,前往了解士林地院拆除違建狀況,不過,意外的是,警方擋路不准媒體靠近拍攝,表明是書記官下令指示,隨後2名院方人員也以執行公務及非公開場合為由,強硬要求記者不得上前拍攝。
大批記者被法院調來的警力阻擋在外,不得靠近採訪拍攝。
由於整起官司疑點重重,偏偏士林地院還強行阻攔記者採訪,本刊掌握,監察院日前已發函司法院,要求查明士林地院拆屋過程竟拆掉屋主合法的化糞池,此外,連同本刊等多家媒體在場採訪遭到阻攔,監察院也要求司法院說明實情為何?
此外,對於屋主指控士林地院執行方法不當,多次聲明異議,士院均消極處理,監察院也一併要求說明實情。
監察院發文司法院,要求查明士林地院拆屋過程竟拆掉屋主合法的化糞池,同時也限制本刊等多家媒體在場採訪。
雖然士林地院在8月間執行拆屋令後的隔天回應,指出有關現場採訪部分,法院是基於工作機具、車輛進出、人員搬運影響人身安全、執行順利,並兼及債權人、債務人、配合執行人員隱私權等考量,事務官設定實施執行必要管制範圍,請媒體人士與其他人員在管制區外活動,勿進入管制範圍採訪拍攝,並無不當干涉或故意妨害新聞自由。
警方守在透天厝入口處,以妨害公務為由,要求記者不得靠近。
不過,士林地院當時處理此案的態度詭異,記者拍攝法院拆屋明明是彰顯公權力執行,何況拆屋作業還沒進行,根本沒有安全疑慮,屋主也同意媒體進入建物周圍採訪,記者也允諾只在遠處拍照錄影,根本沒有安全問題。
偏偏士院當時就是不讓記者靠近,遑論採訪拍攝,連跑過多次拆屋新聞的資深電視台記者也說「從沒見過不能拍攝拆除違建。」當時狀況根本不是士林地院回應所說情形,司法院若不好好回應查明真相,或企圖蒙騙監察院,勢必再掀波瀾。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