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1.08 06:58 臺北時間

【樹林母女劫】誤信多年好友 他親手把家門鑰匙交給惡狼

經過6小時的犯案,丁嫌最終只拿走6,500元現金,行徑詭異不合邏輯。
經過6小時的犯案,丁嫌最終只拿走6,500元現金,行徑詭異不合邏輯。
新北市樹林區日前驚傳搶案,53歲丁姓嫌犯潛入多年好友家中竊盜,失風後竟改為劫財猥褻,搶走被害人母女身上的6千多元後,還拍下裸照威脅她們不得報警。令人難以想像的是,丁嫌握有被害人家中鑰匙,而鑰匙還是被害人的丈夫親手交給嫌犯。
丁嫌與被害人是多年車友,丈夫、兒女也都認得這位「丁老闆」,丁嫌在一個半月前曾向被害人丈夫借機車,對方不疑有他將整串鑰匙借丁嫌使用,丁嫌卻將對方鑰匙拿去複製,被害人丈夫對友人的信任竟成引狼入室,造成妻女身心極大傷害。
1月2日下午4時許,丁嫌帶著范男潛入受害人家中,原想搜刮財物,女屋主卻突然返家,一進門便被丁嫌以菜刀威脅,隨即用棉被蒙住被害人頭部,要她把家中貴重物品交出來。
主嫌拿著預藏的鑰匙進入被害人家中,動作熟練幾乎看不出異狀。
女屋主供出金融卡的位置和密碼,向匪徒苦苦懇求,希望竊嫌「把錢拿走,饒她一命」,丁嫌卻遲遲不肯離開,反而等到晚間7時許,長相甜美、身材姣好的女兒回來後,再故技重施將女兒綑綁。
范男協助將屋主女兒制服後即離開,丁嫌卻趁著與母女共處時大逞獸慾,除猥褻被害人,還強脫她們衣服拍裸照,威脅「若是報警便要將裸照公布」,隨後搜刮現金6千多元,才在晚上11點多離去。
被害人母女飽受驚嚇,隔日凌晨一時許,才在小兒子陪同下前往報警,警方雖在60小時內迅速破案,但受害人身心嚴重受撞,出院後至今仍不敢回家,更難以相信昔日好友竟是折磨自己的「樹林之狼」。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