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1.15 13:09 臺北時間

雲林文化處長上班po業配文 陳璧君道歉「就任前就談好」

雲林縣文化處處長陳璧君被發現在就職第2天利用上班時間PO業配文。(翻攝自鐵打的貴婦 Stacie Chen 陳璧君臉書)
雲林縣文化處處長陳璧君被發現在就職第2天利用上班時間PO業配文。(翻攝自鐵打的貴婦 Stacie Chen 陳璧君臉書)
雲林縣文化處處長陳璧君被發現在就職第2天利用上班時間PO業配文,引發民眾觀感不佳。昨(15日)她在臉書上澄清,此合作是去年10月就談好的,也向民眾致歉。對此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念在是初犯,已口頭告誡,不得再犯。
新上任的雲林縣文化處處長陳璧君,過去曾擔任過品牌創意總監、電視台時尚總監、實踐大學助理教授,橫跨時尚、娛樂、戲劇、文創、設計與教育領域。這次被雲林縣長張麗善延攬入主雲林縣府文化處,從時尚潮人躍升文化處長。
然而上任後第2天就被眼尖民眾發現,利用上班時間在臉書個人粉絲專頁《鐵打的貴婦 Stacie Chen 陳璧君》PO文,幫外語線上教學教材《Tutor Jr》寫文推薦,被質疑上班時間PO文幫業者做業配。
對此,陳璧君在臉書上澄清,造成大家的誤解與縣長和縣府團隊困擾,在此先向大家說聲抱歉。她也指出,合作邀約日期始於2018年10月3日,距離正式就職2018年12月25日,相差2個多月,是擔任公職前的原公司工作項目。
至於文章上線時間,她交由原公司專業團隊與業者依合約處理,安排於2018年12月26日時間點露出確實不妥。「造成疑慮與負面觀感,再次向大家說聲抱歉。」
雲林縣長張麗善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回應,合約是陳璧君在就職之前發生的事情,要從業界轉成公部門擔任公職人員,有很多法令不夠理解,她已經口頭告誡,成為公部門一員需要遵守哪些規範,也不能違反任何法令,因為這是初犯,已口頭提醒以後不能再有類似的情形再發生。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4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