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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口餘生番外篇】破案沒有喜悅 員警只求順利平安

第一線的警察總是在現場處理狀況,很少有機會檢討偵辦案件的流程。(圖為世大運反恐演習)
第一線的警察總是在現場處理狀況,很少有機會檢討偵辦案件的流程。(圖為世大運反恐演習)
2004年,台中的一場槍戰,造成台中市第二分局2名警察李進富及葉錫財殉職。15年後,我們試圖聯繫二分局當時的員警,但他們也退休或離職了。
「葉錫財跟我是國中同班同學,他剛中彈,我朋友就打給我,我嚇一跳。」曾擔任警察、如今是彰化縣議員的黃盛祿說。他也以過往經驗為例,說明警察辦案時面對的困境。
1995年12月,1名男子行搶彰化統帥賓館,並挾持旅館老闆的3個孩子。黃盛祿在下班途中接到民眾報案,他跟同事兩人趕緊到現場,用對講機向警方求援,但他身上沒槍,不知道對方是否持槍,也不知道裡面的人質是否活著。
「你做警察的人,這時要進去還是不進去?」他問我們,也問那個年輕的自己。當時他決定叫同事在外面顧,自己拿根木條,就走下地下室。
難道不能等其他警察支援再行動嗎?黃盛祿說,就怕在求援過程中,3個小孩受傷或死亡。幸好歹徒並未持槍,黃盛祿制服歹徒,「但他被我制服以後,我才知道3個小孩子都被歹徒用刀殺死了。」案件偵結後,地檢署檢察官建議他,以後還是等同仁支援,不要冒這個風險。
2001年11月,黃盛祿偵辦海鮮餐廳股東陳文漢的小姨子綁架案,他3天2夜沒睡覺,警方從彰化員林趕到台北淡水,深夜回到員林,大家都在走廊休息,接到消息又要去高雄。清晨時,綁匪帶著人質進入死巷,長官指示他,為了肉票安全起見,應該給贖金並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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