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2019.02.20 21:14 臺北時間

【蕭言中遭侵權】被告輕判確定 蕭言中氣到發抖:心中永遠的痛

台灣知名漫畫家蕭言中遭侵權一案,漫畫工會認為法院「輕輕放下」,召開記者會表達對司法漠視創作權的不滿。
台灣知名漫畫家蕭言中遭侵權一案,漫畫工會認為法院「輕輕放下」,召開記者會表達對司法漠視創作權的不滿。
三年前,台灣知名漫畫家蕭言中發現自身畫作遭自稱行銷專家的賈姓男子抄襲,還上傳張貼在公開的臉書網頁,除了行銷自己的咖啡館,並製作成收藏卡販售。蕭言中控告對方侵權,刑事部分,去年二月一審判決賈姓男子有期徒刑八個月,不得緩刑;去年年底二審判決減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日得易科罰金2000元,共得易科36萬元,蕭言中不服向檢察官聲請上訴,但遭駁回,全案定讞。
為此,台北市漫畫工會偕同蕭言中於20日召開記者會,表達對司法漠視創作權的不滿,蕭言中表示,這個案件他花了三年訴訟,「但最後對方只要付30幾萬給政府就能了結,就可以拿藝術家的作品來牟利,這麼划算的買賣不會鼓勵犯罪嗎?」他更直言,這個判決會是他心中永遠的疑問、永遠的痛。
蕭言中委任律師蔣昕佑表示,這次的判決對創作者是沉重的打擊,判決的法條是著作權法所規定「意圖銷售重製罪」,法定刑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最終判決六個月,可易科罰金,是判「最輕」的狀況,代表法官認為侵權人的行為是最輕微的狀況。
蕭言中遭曹姓男子抄襲圖像及創作心得。(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會上,蕭言中一開始就說,「我必須用念稿的方式來說明這個案件,因為我積壓了很久的情緒,我怕有失控的表現...」但他說到激動處時仍雙手顫抖,「他不但抄襲我的作品,還抄襲我的創作心得,並且簽署上自己專屬的簽名,也就是說他意圖搶走我的創作並誤導大眾,取代我成為原創,這是我覺得最惡質的地方。」他表示,「創作人的作品是我們費盡千辛萬苦用盡心力生下的孩子,對方偷偷地把你的孩子抱走,把他搞醜一點,就聲稱孩子是他生的,請問哪一個父母能忍受這樣的惡行及羞辱?」
他也指出,對方在犯後毫無悔意,沒有一句誠心的道歉,甚至在法庭上不只一次被法官喝斥,「我以為我終將會看見正義的曙光,在聽到刑事一審被告被判八個月、不得緩刑的處分後,我覺得至少他必須為這件事付出最起碼的代價。但是經過對方提起上訴後,在同樣犯後態度惡劣的狀況下,他卻獲得二審的法官為他減刑,變成六個月可以易科罰金。」蕭言中對此強調,「也就是他只要賠給政府30幾萬,這件事就了結了。」
「我想請問被惡意侵犯的著作權人的權益在哪裡?有被司法保護嗎?被侵犯人期待的正義在哪裡?」蕭言中指出,這個案件他花了三年訴訟,「這是司法對這麼惡質的侵害著作權案該做出的合理判決嗎?我只要付出30幾萬給政府,就可以拿藝術家的作品來牟利、侵占,這麼划算的買賣不會鼓勵犯罪嗎?不會鼓勵侵害著作權嗎?我想這恐怕會是我心中永遠的疑問跟永遠的痛。」
蕭言中委任律師蔣昕佑(右一)表示,這次的判決對創作者是沉重的打擊。
至於民事訴訟, 一審判決賈姓男子判賠300萬元 ,目前仍在二審審理,看似判得重,但蔣昕佑對此表示,本次的侵權人名下應該沒有資產,而根據搜尋司法系統的結果,對方身上也有不少訴訟,因此對方的債信基本上應該不佳,他強調,若要以民事勝訴判決去執行財產,應該非常困難,「因此民事判決的結果,或許對於整個業界有鼓舞作用,但對於蕭老師個人受的損害,並不見得可以填補。」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