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指控,這些發生多起疑似詐婚糾紛的協會,因屢遭檢舉而被移民署撤照。不過投訴人表示,撤照只是治標,同一批人只要更換負責人和協會名稱,又可向移民署申請開設,繼續營業。而受害民眾若向業者提告刑事詐欺罪,也因發生地在境外,台灣無司法管轄權,最後只能被當成民事糾紛處理。
針對民眾指控遭移民署推薦的外籍婚姻媒合協會詐婚一事,移民署副署長鍾景琨表示,法令有規定協會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對此移民署也有善盡把關之責,但因這類案件內容不盡相同,很難直接認定是否為詐婚或是消費糾紛,不過民眾的訴求移民署不會坐視不管,會對有疑慮、有問題的協會依法查察、開罰。若民眾自認受到委屈,歡迎向移民署陳情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