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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6:00 臺北時間

【哲學S02E05】懸疑小說配美酒 當代審美迸出新滋味

【哲學S02E05】懸疑小說配美酒 當代審美迸出新滋味
傳統的美學觀點認為美是感官愉悅的對象而非智性愉悅的對象,但五感的地位在這方面並不均等。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用美來形容事物時,最常指涉到視覺經驗。例如看見一朵花很美,一個人很美,或是一幅畫很美。視覺經驗正是感官經驗的一種。但是我們也常常用美來形容聽覺經驗的對象。我們會說「這首曲子好美」或是「好美的旋律」。聽覺經驗也是感官經驗的一種。事實上,中世紀哲學家阿奎納(Thomas Aquinas)就認為美只涉及五感中的視覺與聽覺,其他都不算數。
上週我們簡單介紹了哲學家康德的美學思想及一些常見的批評。今天我們要來談談美與感官的關係。美與五感的關係是如何呢?五感包括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與觸覺,透過這些感官感知到的對象都可以用美來形容嗎?我們可以說一幅畫很美,但我們可以說一本小說很美嗎?換個問法,閱讀也可以算是美感經驗嗎?這些是我們今天要來探究的問題。

感官愉悅成就了美

傳統的美學觀點認為美是感官愉悅的對象而非智性愉悅的對象,但五感的地位在這方面並不均等。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用美來形容事物時,最常指涉到視覺經驗。例如看見一朵花很美,一個人很美,或是一幅畫很美。視覺經驗正是感官經驗的一種。但是我們也常常用美來形容聽覺經驗的對象。我們會說「這首曲子好美」或是「好美的旋律」。聽覺經驗也是感官經驗的一種。事實上,中世紀哲學家阿奎納(Thomas Aquinas)就認為美只涉及五感中的視覺與聽覺,其他都不算數。
感官的重要性反映在美學這個詞的源頭。美學的英文是aesthetics,這個單字來自希臘文,原意就是感官。但是從一些哲學家的說法中可以看出美似乎不只是涉及感官,還涉及某種程度的認知能力。阿奎納為何認為美只涉及視覺與聽覺,主要原因就是這兩種感官最具認知性。上一集節目介紹過的康德也抱持類似的看法。當我們進行審美時,某種程度必須運用到想像力與理解力,而不只是感受,因此牽涉到認知能力。這裡我們便可以問,美的愉悅究竟是一種感官的愉悅還是智性的愉悅。
吃冰淇淋有清涼的感覺,這是一種純粹感官的愉悅。解開數學謎題得到的則是純粹智性的愉悅。這兩個例子可視為光譜的兩端,而美的愉悅似乎座落在中間,因為美感並不像品嘗食物那樣是純粹感官性的。就像阿奎納與康德所認為的,美感涉及某種程度的認知性。大部分的美學家基本上都會同意美感不會是全然官能的,也就是說,我們在審美的時候,並不是完全只訴諸感官。

閱讀文學作品也算是美嗎?

上述的想法基本上就排除了五感之中的其他三感:味覺、嗅覺與觸覺。尤其是味覺與嗅覺幾乎不被傳統美學家所接受。就如康德所言,這兩者留給理智的空間太少了。對美的審視仰賴一定程度的沉思與反芻,但味覺與嗅覺所帶來的感受是立即性的、是純粹的官能,因此不登美感的大雅之堂。這也說明了為何傳統美學關注的對象往往聚焦在藝術作品與大自然,因為這兩者多半是視覺與聽覺的對象,例如視覺藝術作品、音樂作品以及美景。
但是在作品之中還有一大類沒有被討論到,而這類作品要歸類為視覺或聽覺經驗的對象可能有點勉強,這類作品就是文學作品。
的確,閱讀文學作品的經驗跟欣賞繪畫的經驗很不一樣。欣賞繪畫時,我們主要運用視覺來感受美,但閱讀小說或詩作時,說我們用視覺來感受美好像有點奇怪。視覺經驗是一種知覺經驗,但是否能用知覺經驗來描述閱讀經驗,可能會有爭議。你可能會說,閱讀文學作品時,我們是用眼睛看,這難道不是視覺經驗?但是,欣賞風景畫跟觀看小說中的文字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看畫時,我們直接看到了畫中的風景;但閱讀一段描述風景的文字時,我們沒有看到風景,而是必須在內心中想像自己看見風景。要說這是一種視覺經驗,可能有些勉強。
也許有人會說閱讀文學作品的經驗是一種聽覺經驗,因為文學作品是可以朗讀出來的,在讀出來的過程中,我們享受聽覺上的美感,不然怎麼會有朗讀比賽呢?但這樣的說法會有一個問題,當我們在讀一本小說的翻譯版本時,顯然會得到不同的聽覺美感,因為是用不同的語言寫的。假設這本小說被翻譯成一百種語言,那它可能會產生一百種聽覺美感,那這感受到一百種聽覺美感的一百種讀者都還是在讀同一本小說嗎?

《一個都不少》的懸疑原來也是美的展現

這裡的重點在於,不管是聚焦在視覺經驗還是聽覺經驗,似乎都沒有把握到我們閱讀文學作品時真正會關注的事。我們關心的是什麼?一個可能的選項是,我們關心這部作品表達了什麼。不管是小說、詩或散文,通常會有它想要表達的意旨或主題,我們想要了解它說了什麼。不過如果僅僅只是如此的話,似乎無法說明我們為什麼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反覆閱讀我們喜歡的作品,即使我們已經知道它要表達的事。
以小說為例。一本小說會讓我們感到喜愛,也許不單單只是它要表達的主題,還包括作者怎麼寫它。例如,阿嘉莎‧克莉絲蒂最深受讀者喜愛的作品《一個都不留》描述十個互不相識的陌生人聚集在一棟孤島的別墅接連被殺,每個人的死亡方式都符合一首古老的童謠之內容,最後十個人都死了,一個都不留,卻找不到凶手。在這本小說中,克莉絲蒂充分發揮了孤島殺人的空間封閉感,利用這種封閉感來製造懸疑與緊張;此外,將殘酷童謠與殺人場景結合的方式也成功營造出了一種恐怖美學,成為推理小說史上模仿殺人的標竿之作。作者如何說故事,如何營造氛圍、如何製造懸疑,這些都是我們在閱讀過程中會感受到的事。我們不是透過任何特定的感官來感知這些,但是我們的確知覺到了這些過程,因而感到美好並想重複體驗。這種感知也許可以稱為一種「類感知」。當我們進行類感知的時候,我們並非直接透過某種感官知覺對象,而是想像式的體察作品所呈現的事物,而這也可以算是某種知覺經驗。如果我們把類感知經驗也納入美感經驗,那麼閱讀文學作品當然也可以是美感經驗,就算它不直接涉及單一的感官體驗。以這個擴大對美感解讀的意義來看,將美學理解為僅僅是感官之學可能就不是那麼恰當了。

嗅覺與味覺之美終於登上審美的大雅之堂

上面所說的多多少少還是傳統美學的觀點。以當代美學的發展來說,有兩個面向值得關注。首先,對於嗅覺與味覺的重視程度大大提高了。也許傳統美學家低估了這兩種感官的深度。舉例而言,對於品酒還有香氣的研究已經都是公認的專業,如果我們都認同這些領域對於品嚐與嗅聞的過程都有系統性的論述,那麼說嗅覺與味覺不涉及美感可能就有爭議。事實上,當代美學已經發展出食物哲學與酒的哲學,也就是對於食物與酒進行哲學美學的探討,這都是傳統美學家難以想像的事。
第二個值得注意的發展在於,美學作為一種研究美的學問,很大程度上被所謂的藝術哲學所取代。美學在十八世紀由德國哲學家鮑姆加登(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正式將之獨立成一個學科之後,的確是依循其字面上的意義,是一門針對美做出哲學探問的領域,也就是在很大程度上涉及感官的研究。但是後來美學討論的焦點逐漸被關於藝術的哲學問題所取代。在二十世紀之前,藝術作品大多是美的,因此美學多少還能以美的討論為主軸,也就是某種程度還能側重在感知面向。但二十世紀之後的藝術作品漸漸揚棄美感,對傳統的美學觀點構成極大挑戰。漸漸的,美感的討論不再是重點,重點反而在於如何定義藝術、如何詮釋作品以及如何理解藝術價值這些沒有直接涉及美感的哲學問題。因此有人認為當代美學應該稱之為藝術哲學。當然,這不表示美學完全被藝術哲學給取代,而是對於美的討論不再是主流。在當代的討論中,為了敘述的方便起見,美學與藝術哲學兩個詞通常會做等義使用,畢竟很大一部分的作品仍舊講求美感,但這不代表關於美的討論仍是當代哲學的核心。如果聽眾朋友們懂得在嚴格意義上區分這兩個詞,那可就是內行人囉。
在下一集的節目中,我們要談談美感的起源。人為什麼在意美感?人為什麼會進行審美的活動?這有科學上的解釋嗎?我們將從演化的觀點來討論。我是主持人林斯諺,我們下次再見。
參考文獻:Scruton, R. 2011. Beaut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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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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