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7.17 14:30 臺北時間

韓國瑜靠選舉可入袋2億 徐永明提案「禁帶職參選」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提案,禁止民選公職人員帶職參選。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提案,禁止民選公職人員帶職參選。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17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民眾已厭倦政治人物帶職參選的風氣,尤其藍綠提名的候選人基本上都拿得到選舉補助款,以高雄市長韓國瑜為例,光是參選高雄市長就拿了2600萬元,如果加上總統選舉,初估能拿到2億元,易讓民眾以為選舉是為了發大財,更恐影響施政品質,因此提出修法禁止民選公職人員帶職參選,並呼籲各黨團支持修法。
徐永明偕同時力高雄市鳳山區立委參選人陳惠敏、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召開「帶職參選政治陋習,藍綠騎驢找馬辜負人民」記者會,表示根據民調指出,有過半高雄及台北市民不支持市長半路參選總統,甚至有近6成民眾都不支持韓國瑜市長帶職參選,認為韓應辭去市長職位,徐明言「可見人民已厭惡帶職參選風氣」。
此外,徐指出,光這3屆民選公職人員帶職參選縣市首長就高達45人,國民黨佔20人、民進黨佔18人、無黨籍為7人,令人乍舌的是「無任何1人在登記日前辭職」。另根據中選會統計,這3屆帶職參選縣市首長的民選公職人員原職位的補助款高達6,500萬元。
徐也反映,以台灣選舉結構,只要是藍綠兩大黨提名的候選人基本上都拿得到補助款,還舉高雄市長韓國瑜為例,高雄市長選舉拿到了2,500萬元選舉補助款,初估加上總統大選可拿到共計2億元,徐永明直言,「易使民眾認為選舉是為了發大財,更可能影響施政品質。」如發動罷免連署又會擔心個資曝光,建議直接修法解決。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修法禁止民選公職人員帶職參選。左起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立委徐永明及鳳山區立委參選人陳惠敏。(翻攝自徐永明臉書)
因此徐永明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7-1條、43條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7-1條、41條修法草案,要求地方首長、各級民意代表除了競選連任以外,「自登記為其他公職候選人起,視為辭去原職位」,並要求「若在登記日前還未辭職原職,應於確定登記後30日內繳回原職位已領取之選舉補助款。」時代力量高雄市鳳山區立委參選人陳惠敏表示,法案只要能在9月開議時送進院會一讀,絕對來得及在11月登記前完成三讀,也呼籲各黨團支持這次修法。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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