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7.30 17:47 臺北時間

判決書當臉書寫還不知悔改 法官遭送監察院建議免職

台東地院法官郭玉林將自己與同院法官吳俐臻因宿舍種菜的私人糾紛寫進判決書中。
台東地院法官郭玉林將自己與同院法官吳俐臻因宿舍種菜的私人糾紛寫進判決書中。
本刊今年4月踢爆台東地院法官將判決書當臉書寫,把自己與同院法官吳俐臻因宿舍種菜的私人糾紛寫進判決書中,還報警要逮捕在法院宿舍種菜的吳父。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郭男共6次公器私用,將判決書作為個人抒發與案情不相關意念的工具,且是慣犯,還辯稱是為法律見解,毫不知錯誤與悔改,今(30日)決議移送監察院,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或其他較重的處分。
台東地院法官郭玉林與吳俐臻,因宿舍種菜問題爆戰火,還延燒到判決書上,郭玉林不僅在今年4月10日的判決書中指責吳俐臻法官的爸爸在法院宿舍種菜,今年1至間,郭玉林在勞資糾紛的民事判決書上,也批評吳俐臻法官在2014年判原住民王光祿持獵槍案有罪的刑事判決,是任意變更法律見解。
除此之外,郭玉林在民事判決及行政訴判決中,對於司法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是否浪費司法資源,以及台東地院法官工作分配加以評論,由於寫的內容看不出與案件本身有關,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後看完一頭霧水。司法院調查後,發現郭玉林法官共6次將判決不相關的見解置入判決書內,有違判決書格式,並有失判決文的莊嚴及神聖性,已損及司法形象,台東地院因此將郭男移送法官評鑑。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郭玉林法官無端前後反覆6次故意於判決書中置入與本案無關事項,事後還辯稱是法律見解,毫不知錯誤與悔改,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的其他職務,或其他較重的處分,以資警惕。本案被害人吳俐臻法官,因為表現優秀,已在今年5月由試署法官升任實任法官;案發時的台東地院院長唐光義則被調職至台中高分院任庭長。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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