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11.12 12:51 臺北時間

八仙塵爆案纏訟4年 八仙樂園董座獲不起訴定讞

八仙塵爆案纏訟4年多,11名被告獲不起訴定讞。圖為2015年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畫面。(wikipedia/Jrs1203拍攝)
八仙塵爆案纏訟4年多,11名被告獲不起訴定讞。圖為2015年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畫面。(wikipedia/Jrs1203拍攝)
2015年6月27日發生的八仙塵爆意外,造成了15死484傷慘劇,活動主辦人呂忠吉於去年遭最高法院判業務過失致死罪定讞,判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已於今年初入監服刑。其餘11名被告經4年多官司纏訟後,昨(11日)獲不起訴定讞。
根據《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報導,原本8名被告為萬海航業、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與擔任八仙樂園總經理的胞姊陳慧穎、八仙樂園行政總監林玉芬、瑞博國際掛名負責人周宏瑋、東世多媒體傳播公司負責人邱柏銘、呂忠吉友人沈浩然、彩色派對工讀生盧建佑與彩色派對特效人員廖俊明。
2015年10月,士林地檢署認為塵爆是因粉塵接觸高溫電腦燈,與場地情況無關,因此除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活動主辦人呂忠吉之外,其餘8人接獲不起訴。
但塵爆受害人與家屬不服判決,針對8人獲不起訴部分,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隔年4月,高檢發回士檢續查。2016年10月,士檢同樣認定被告8人與塵爆事件並無因果關係,維持不起訴,家屬再向高檢聲請再議。
2017年1月,高檢再度發回士檢要求續查,此外,也要求聽取被害人意見,雙方進行修復式司法。直到今年6月,士檢第三度認定不起訴,而家屬另外追加提告當天在場的3名八仙樂園員工,分別為八仙業務部主任鐘婉玲、八仙管理部副理鄭權、八仙運休部代理組長鄭兆捷,使本案被告增加為11人,同樣都獲不起訴。
家屬不滿判決結果,收到判決書後隔不到一個禮拜,就再向高檢申請再議。高檢認定被告11人罪嫌不足,依法駁回家屬再議,全案11人獲不起訴定讞。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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