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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 07:28 臺北時間

【鏡書摘】《焰口》選摘 七之二

【鏡書摘】《焰口》選摘 七之二
解嚴之後,人心浮動,台灣錢淹腳目,那是群魔亂舞的年代,集繁華與罪惡、欲望與希望於黑洞似的深淵,在急速流轉的漩渦裡,人人都身不由己,像飛蛾般撲向權、財、色等欲火。
而這對警察與角頭既勾心鬥角,又互相利用,他們的相愛相殺,正是一部台灣黑金政治史。

故事提要

警察孫啟賢是「好人中的壞人」,他貪財好色,終究仍掙扎著堅守底線;

角頭李金生是「壞人中的好人」,他雖非毫無情義,但絕不能影響利益。

欲望令兩人相知相惜,攜手合作,但無窮盡的欲望,將使這段關係走向何方……

「報告隊長,黑龍跟磨非的手下我剛剛派人去盯,如果有其他老大出手掩護,事情會變得複雜,這些大哥不是亡命之徒,逃出來如果不是有事情要辦,就是打算偷渡,不再回來……不行,我得加快腳步!請示隊長,李金生有什麼弱點,我可以逼他的?」
「唉!難就難在這裡,李金生像泥鰍一樣,又有議員在罩,表面上他不依附其他角頭,上頭也沒什麼可以命令他的老大,手下又沒有圍事的店,或黃賭毒的勾當可以讓我們掃,一時之間,我還真想不出什麼方法可以讓他一槍斃命,這個嘛……這……唉,反正你是刑事組長,當刑警的把兄弟吃死死,叫做天理,你就放手去做,我會支持你。」
孫啟賢心中嘀咕:「幹,說了等於沒說。」不過,他一轉念,覺得至少隊長給了他一個對象,還是誠心的說:「謝謝隊長指點,既然這樣,我親自會會這傢伙。」
「對,你自己處理,把他『收起來』對你以後也有幫助。」
收起來?在離開隊長室到跟李金生見面這不到半天的時光中,他腦海裡一直在思索隊長講這三個字的真正想法。
孫啟賢把自己關在組長室裡,心裡想著隊長交代的「把他收起來」,還有一再叮嚀的「『盤仔興』潘家興不能用」這兩句話。他翻著手裡的組員名冊,手下四個小隊長,除了以抓通緝犯見長的王世剛,聽說是較正派清廉的,能力也不差,其他三個大概跟潘家興是一樣貨色,但他不認為王小隊長是江湖通,更重要的是,王小那種冷冷的態度,不像其他人會來親近、攀附他這個主官,讓孫啟賢覺得還沒收服這個「清流」之前,不好讓他與聞太多機密。
至於下面的刑警隊員,多數績效很一般,結交的道上兄弟「趴數」也不夠高,抓抓小毒蟲還有辦法獨立布線,這種跟黑道老大談判的事情,找這些傢伙商量,恐怕也是白問,而且有損組長的威信。
孫啟賢年輕好面子,他想,除非可以確定哪個部屬跟李金生有熟,瞭解這個人,那麼,僅針對李金生的幫派背景、個人習性等細節諮詢,還不能透露太多細節,更不能讓部屬知道自己內心的盤算……想來想去,他還是決定找潘家興,禍是他惹的,給他壓力,效果最大。
「給你兩個小時,帶我去跟李金生見面,如果做不到,先記你一大過,再把你吊牌,」他又補了一句:「潘巡官,隊長已經要處分你了,我先幫你擔著,再給你一次彌補的機會,記住,我可以容許部屬扯爛汙一次,但是,也就只有一次,你千萬別考驗我耐心。」
雖然隊長告誡他,不可信任盤仔興,但孫組長另有一套用人哲學,他覺得古人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根本是鬼扯淡,在他看來,所有的人都是「疑人」,只是程度輕重有別,哪個梟雄不多疑?但他自信能夠駕馭手下這些「疑人」,畢竟,每個人都有弱點,迴避手下的弱點,也是保全之道,至於「用人不疑」這句話,他覺得嘴巴說說可以,完全不留一手,怎麼死都不知道。
既然潘家興跟對方關係不乾不淨,那他壓迫的力道,就得集中在這個「盤仔」身上,省得自己出手又不漂亮,那才不划算。
「組長,李金生不難找,他又沒跑路,一通電話的事情,……組長想傳他來?還是……」潘家興不確定老闆要見李金生的用意。
「叫他來組裡幹嘛!」他環顧人聲吵雜的辦公室四周:「這裡是能好好談事情的地方嗎?地點讓他安排,沒有哪裡是我不敢去的。」
「安排一個小隊,帶槍,可以嗎?還是,我陪您去就好?」
「不,我自己去就行,你也叫他一個小弟都別帶,還有,越少人知道我跟他碰面,越好,包括自己組內弟兄,懂嗎?」
孫啟賢心想,要收服他,勢必「硬軟堵」都得來,堂堂刑事組長「落軟」的姿態,哪好被第三者看在眼裡?再加上,設身處地替李金生著想,兄弟最愛面子,若逼不得已要以提報流氓來逼迫他就範,在小弟面前,他有心投降也拉不下那張臉;最重要的是,要他交出張劍龍,某種程度是在出賣同道,當然越少人知道越好。
收服?要讓他屈服到什麼樣的程度才算收服?是要他當警方的高級線民嗎?拿什麼換?他調閱李金生的資料,此人雖然在道上名聲不顯著,但從他犯案前科來看,不是沒有幾兩「苦水」(禁得起刑求,不會出賣同道)的兄弟,更不是「吃嘴」(靠嘴吹噓)的外行人,本省掛兄弟雖然不像那些外省人搞一堆護法、捍衛隊長頭銜,地方角頭也沒有明確的地盤、階級組織,不容易從前科看出一個兄弟在道上的行情,不過,根據孫啟賢透過刑事局檢肅科同學提供的資料研判,李金生的江湖地位、實力,大概相當一個堂主,手下百來號人是有的,沒那麼容易拗。

作者簡介:林慶祥

一九六九年生於宜蘭,中興大學歷史系畢業。《台灣日報》警政線十年經驗,二○一一年進入《壹週刊》社會組,目前在《鏡週刊》社會組擔任中部特派員。一生長達十五年與警察朝夕相處,以記者之眼,寫出台灣正港警察小說《刑警教父》。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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