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2.24 19:38 臺北時間

【全民防疫】誣告警員遭判刑 71歲婦因武漢肺炎無條件獲緩刑

一名71歲婦人因誣告警員遭依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但高雄地院顧及武漢肺炎疫情,予以無條件緩刑。(翻攝自Google map)
一名71歲婦人因誣告警員遭依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但高雄地院顧及武漢肺炎疫情,予以無條件緩刑。(翻攝自Google map)
武漢肺癌疫情持續蔓延,國防部今(24日)也表示,暫停3月、4月教召及勤召訓練,以防止群聚感染。高雄一名蘇姓婦人,因誣告警員遭高雄地院依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
一般來說緩刑都會有附帶條件,但法官指出,現今有武漢肺炎疫情,不宜讓已71歲的蘇婦到人群複雜的公共場所,接受義務勞務或法治教育,因此無須負擔任何緩刑條件。
起訴指出,許姓警員因蘇姓婦人涉嫌一起傷害罪,曾出庭作證還原案發經過,沒想到蘇婦卻一時氣憤質問:「她是不是給你紅包來怎樣?」影射許姓警員收賄,許姓警員因此依妨害公務將蘇婦移送法辦。
沒想到蘇婦明知道許姓警員在法庭上說的都是事實,法辦她妨害公務也是因為她確實有口出惡言,竟還跑到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許姓警員涉嫌做偽證跟誣告,許姓警員得知挨告後,不甘受辱,反告蘇婦涉嫌誣告。
蘇婦到案後坦承胡亂提告,並和許姓警員達成和解,允諾賠償20萬元。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蘇婦已經誠心悔過,因此依誣告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但礙於現今武漢肺炎疫情,如果非必要,不應該讓生活單純且已71歲的蘇婦到公共場所接受義務勞務或法治教育,因此諭知蘇婦緩刑不需負擔任何條件,仍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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