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釐清真相,警方開始清查張靜華的交友狀況及財務,結果發現張女失蹤之後,信用卡曾遭一名男子盜刷,還有一名女子拿著張女的提款卡,到自動提款機取款。這名盜刷信用卡的男子名叫李正位,曾經被警方列為關係人,要求到案說明,卻一直沒現身,之後還出境前往中國大陸,至於提款女子則是李的妹妹。
警方調查,張靜華與李正位是在案發前二年透過張女的黃姓摯友介紹認識,不過二人並未進一步來往,張女後來也有一名吳姓男友。案發前半個月,李突然密集聯繫張,為此張還曾向黃姓摯友透露:「李正位好像想追我。」
警方偵訊李正位的妹妹,她表示提款卡是哥哥給她、要她去提領的,不知道是誰的卡片。另外,她也向警方透露,哥哥平常都以她的車代步,警方高度懷疑,李極有可能殺害張靜華後,開車棄屍,因此對車輛進行採證。
鑑識人員先是在駕駛座和後座的竹編坐墊下,發現有血跡從竹片的縫隙滲漏到背面,打開後車廂,又在一塊遮陽板上發現血跡,另在車廂底墊也發現有血跡,且是滲漏形成,鑑識人員將底墊整個翻起,下面的甘蔗板也找到滲漏下來的血跡。鑑識人員推估,血滴流下來先浸染物體表面,滲透之後,再往下滴流,像這樣穿透一定厚度的物體,表示血量至少有幾十毫升,張靜華應該已經遭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