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3.13 13:34 臺北時間

【女借鉅款媽背債2】低收入戶竟還放款 老婦怒控公股銀行害人

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多病纏身的張婦處境堪慮。
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多病纏身的張婦處境堪慮。
一名領有低收入戶證明,且患有巴金森氏症的7旬老婦向本刊控訴,她被曾擔任興櫃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女婿、長女冒用其人頭,以房產向銀行詐貸千萬元得逞。婦人曾找上立委陳情,當時該公股銀行主管也允諾會找其長女要求還款;但10年過去,該公股銀行竟又多次找上家門,要無還款能力的弱勢老婦負擔。 婦人控訴,銀行不願向真正的債務人追償,反而要將她名下僅存的房子查封,簡直是逼人「流離失所!」
張婦的小女兒江小姐指出,事件發生後,她們曾找上立委費鴻泰與公股銀行召開協調會,費鴻泰就低收入戶是否能申請貸款一事在會議中詢問銀行,並質疑公股銀行未確實執行金管會規定的「授信5P」標準程序,讓冒用身分的人順利取得款項,因此銀行應該要負連帶責任。
後來該銀行主管在會議中表示,他們會去找真正的債務人要求償還借款,盡量不打擾張婦,雙方相安無事10多年;但等到該名主管退休後,該公銀又在近2、3年間找上張婦,表示因為債務人稱自己沒錢,所以必須向張婦催討款項。她向銀行表明真的無力償還這筆錢,公銀遂要求要進行法拍程序,還在去年前往她的住所貼上封條。
張婦居住的房屋屋況破敗,目前還面臨查封。
面對此等窘境,江小姐只好再度找上立委與該公銀開協調會,公股銀行人員則堅稱整個授信程序沒有瑕疵,更以「此件債務糾紛是家務事」及「我們在法院判決贏了」等理由,要求張婦須依法還款。
江小姐認為,母親在2002年時就取得低收入戶證明,大姊則是2006年用母親當人頭詐貸,依法就不應放款,且過程中不管是申請或對保,公股銀行連用電話跟母親確認的動作都沒有,但公股銀行不僅核准貸款,還把錢交給非申請人的大姊與姊夫,整件事母親都被蒙在鼓裡,如今被大姊跟姊夫賴帳,卻要母親還款根本不合理!
江小姐同時也向金管會檢舉,但僅得到「本案件由銀行認定」等結論。江小姐質疑,大家互踢皮球的情況下,已經讓大姊在去年11月順利脫產,也讓該公股銀行只能繼續纏著可憐的母親。
江小姐指控,該公股銀行的分行也曾遭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偽造不實交易文件詐貸5億餘元得逞,銀行因為找不到人而將潤寅集團這筆詐貸列為呆帳,如今卻對一個弱勢又無處可去的老婦人窮追猛打,真的是所謂「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另一種寫照,希望銀行和相關主管機關能停止這種無理的求償行為。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